106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1 題 · 單選 · 1.25 分

有關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
  2. B投標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
  3. C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一標為限。其有違反者,機關應不予開標或接受
  4. D機關應指定以郵政信箱為唯一之投標送達場所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1 題(場次代碼 106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AI 詳解免費

本題考點

政府採購法對投標文件「書面密封」與「送達場所」的要求,以及施行細則對「一標為限」的處理方式。

正解理由

依《政府採購法》第 33 條第 1 項,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或其指定之場所。施行細則再把母法的用語具體化:《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第 1 項定義「書面密封」的作法,同細則第 29 條第 2 項規定信封或容器外應標示的事項,同細則第 29 條第 3 項則明文規定母法所稱「指定之場所」,不得以郵政信箱為唯一場所。(D) 說機關「應」指定郵政信箱為「唯一」送達場所,方向剛好與《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第 3 項相反,是本題要找的錯誤敘述。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正確。《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第 1 項對「書面密封」的定義有兩個要件:一是把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二是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選項把兩個要件完整寫出,與條文一致。

  2. (B)

    正確。《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第 2 項規定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同項後段並規定交寄或付郵所在地機關不得予以限制。選項只寫前段的標示義務,內容正確。

  3. (C)

    正確。《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3 條第 1 項規定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一標為限;違反者,開標前發現的不予開標,開標後發現的不予接受。選項「不予開標或接受」正是這兩種時點的處理效果。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3 條第 2 項,廠商與其分支機構分別投標也視同違反;同細則第 33 條第 3 項則對最低標且招標文件允許以同一報價載明二以上標的的情形排除適用,這是本規定的例外。

  4. (D)

    錯誤。《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第 3 項明定指定之場所「不得」以郵政信箱為唯一場所,選項卻寫成機關「應」指定郵政信箱為唯一送達場所,把禁止規定改成強制規定。正確敘述是:機關可以指定送達場所,但不得只留郵政信箱一處;依《政府採購法》第 33 條第 1 項,廠商仍可用郵遞或專人送達。

記憶點

封裝要不透明、封口用材料;外面寫名稱地址;一廠一標;送達場所不能只有郵政信箱。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歷屆同科第 61 題營建法規與實務

同卷鄰近題10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