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建築技術規則有關高層建築物之規定,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不得大於一定值,如基地屬工業區其值為何?
- A15正解 ✓
- B20
- C25
- D30
官方答案 A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9 題(場次代碼 112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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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高層建築物專章對「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所設的上限,以及這個上限如何依使用分區分成兩級;題目要考生判斷工業區落在哪一級。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8 條,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不得大於下列各值:商業區為三十;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為十五。這條規定只把使用分區切成兩組,其一是「商業區」單獨列出,另一組是「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凡不是商業區的分區都歸入後者。工業區並未被單獨點名,也不是商業區,所以屬於「其他使用分區」,適用的上限就是十五,也就是選項的 15。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符合題目所問。工業區屬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8 條所稱「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比值上限為十五,與本選項的 15 一致。
- (B)
不符合題目所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8 條只列出三十與十五兩個上限值,沒有 20 這一級;工業區應適用「其他使用分區」的十五,而不是 20。
- (C)
不符合題目所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8 條同樣沒有 25 這一級;工業區的上限應為十五。考生若把總則編《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 3 條之 4 第 1 項「高度達二十五層」的層數記成這裡的比值,就會誤選本項,但那是決定是否辦理防火避難綜合檢討的樓層數門檻,與本題的面積比值是不同的量。
- (D)
不符合題目所問。30 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8 條給「商業區」的上限,只有商業區才適用;工業區不是商業區,應回到「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那一組,上限為十五。
記憶點
高層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 留設空地」:商業區 30,商業區以外(住宅區、工業區等其他分區)一律 15。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