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屬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之無窗戶居室?
- A可直接開向戶外或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其高度為 1.1 公尺,寬度為 70 公分
- B樓地板面積為 100 平方公尺,有效採光面積為 4 平方公尺
- C可直接開向戶外或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圓型直徑為 1.2 公尺者正解 ✓
- D樓地板面積超過 50 平方公尺之居室,其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 80 公分範圍以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 2%者
官方答案 C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8 題(場次代碼 112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AI 詳解免費
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對「無窗戶居室」的定義。定義列出採光不足、避難開口尺寸不足、通風不足三種情形,具有其中之一即屬無窗戶居室;本題是否定題,要找出不符合任何一種情形的選項。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無窗戶居室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之居室:依同編第 42 條計算之有效採光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可直接開向戶外或可通達戶外之有效防火避難構造開口,其高度未達 1.2 公尺、寬度未達 75 公分,如為圓型時直徑未達 1 公尺;樓地板面積超過 50 平方公尺之居室,其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 80 公分範圍以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
選項 (C) 的圓型開口直徑為 1.2 公尺,已經達到並超過「直徑 1 公尺」的門檻,不是「未達」,因此不構成開口尺寸不足的情形,題目也沒有給出採光或通風不足的條件;四個選項中只有它不屬於定義所列情形。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開口高度 1.1 公尺低於 1.2 公尺,寬度 70 公分低於 75 公分,兩個尺寸都「未達」《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所定的門檻,屬於避難開口尺寸不足的無窗戶居室,敘述正確。矩形開口要脫離這一種情形,尺寸必須達到高度 1.2 公尺、寬度 75 公分的門檻。
- (B)
有效採光面積 4 平方公尺,相對於 100 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比例低於百分之五,落入採光不足的情形,屬無窗戶居室,敘述正確。要注意比的是「有效」採光面積,須先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2 條檢討有效採光範圍,並套用天窗、陽臺等折算方式,不是窗戶的實際開口面積。
- (C)
圓型開口直徑 1.2 公尺,大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直徑未達 1 公尺」的門檻,不構成開口尺寸不足;題目也沒有採光或通風不足的條件,所以不屬於無窗戶居室,敘述錯誤,是本題答案。常見的混淆是把矩形開口的高度門檻 1.2 公尺套到圓型開口上,以為「剛好 1.2 公尺就不算未達」只是巧合;圓型開口另有直徑門檻,判斷時要用直徑 1 公尺比較。
- (D)
選項內容逐一對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通風不足的情形:樓地板面積超過 50 平方公尺、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 80 公分範圍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屬無窗戶居室,敘述正確。若樓地板面積未超過 50 平方公尺,則不適用這一種情形,即使通風面積比例偏低也不因此成為無窗戶居室。
記憶點
無窗戶居室三型具其一即是:有效採光未達 5%;避難開口高未達 1.2 公尺、寬未達 75 公分(圓型直徑未達 1 公尺);超過 50 平方公尺之居室天花板下 80 公分內通風未達 2%。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