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5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規定,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併同建築物之分割,分割後應符合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1. A每一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與建築物所占地面應相連接,連接部分寬度不得小於 3.5 公尺
  2. B每一建築基地之建築物高度應合於規定
  3. C每一建築基地均應連接建築線並得以單獨申請建築正解 ✓
  4. D每一建築基地之建築物無須具獨立之出入口

官方答案 C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5 題(場次代碼 112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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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對「法定空地併同建築物分割」設定的分割後要件——空地與建築物所占地面相連接及其寬度、建蔽率、連接建築線並得單獨申請建築、建築物獨立出入口。

正解理由

《建築法》第 11 條第 3 項規定應留設的法定空地不得任意分割、移轉,也不得重複使用,分割要件及申請核發程序的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1 條說明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就是依這項授權訂定。《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規定,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併同建築物分割,分割後必須合於下列各款才可以分割:每一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與建築物所占地面應相連接,連接部分寬度不得小於 2 公尺;

每一建築基地的建蔽率應合於規定(辦法發布前已領建造執照,或已提出申請而於發布後方領得建造執照者除外);每一建築基地均應連接建築線並得以單獨申請建築;每一建築基地的建築物應具獨立之出入口。選項 (C) 與其中「每一建築基地均應連接建築線並得以單獨申請建築」完全相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錯在數值。《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要求法定空地與建築物所占地面的連接部分寬度「不得小於二公尺」,選項寫成 3.5 公尺,把門檻抬高了。前半段「每一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與建築物所占地面應相連接」本身正確,只要把 3.5 公尺改為 2 公尺才符合。這項要件的用意,是避免分割後的空地與建築物之間只剩一條細縫相連,空地淪為零碎的畸零土地。

  2. (B)

    錯在管制項目。《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要求的是每一建築基地的「建蔽率」應合於規定,不是「建築物高度」。法定空地分割管的是分割後每一筆基地上,建築面積與基地面積的比例是否仍然合法,高度並不是分割要件;應改為「每一建築基地之建蔽率應合於規定」。此外,建蔽率要件本身還附有例外:辦法發布前已領建造執照,或已提出申請而於發布後方領得建造執照者,不在此限。

  3. (C)

    正確。與《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每一建築基地均應連接建築線並得以單獨申請建築」相符。分割後的每一筆基地都要能自己成立為建築基地:要與建築線相連接(呼應《建築法》第 42 條建築基地與建築線應相連接的原則),而且不必依附其他土地即可單獨申請建築。

  4. (D)

    錯在效果方向相反。《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規定每一建築基地之建築物「應」具獨立之出入口,選項寫成「無須」,正好顛倒;應改為「每一建築基地之建築物應具獨立之出入口」。若分割後進出仍須借道另一筆基地,產權雖已切開,使用與避難上仍互相依附,分割就失去意義。

記憶點

法定空地併同建築物分割,分割後每一筆基地都要做到:空地與建物所占地面相連且連接寬度不小於 2 公尺、建蔽率合法、連接建築線並可單獨申請建築、建築物有獨立出入口——考的是「寬度數字」與「建蔽率不是高度」兩個替換點。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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