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建築法規定,建築法施行前,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而未領有使用執照者,其所有權人應申請核發使用執照,其使用執照之核發及安全處理,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於下列何者定之?
- A建築技術規則
- B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 C建築管理規則正解 ✓
- D建築物變更使用規則
官方答案 C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8 題(場次代碼 114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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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法施行前未領使用執照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使用執照核發及安全處理的授權規範,以及建築法授權給中央與地方之各類法規的區分。
正解理由
依《建築法》第 96 條第 1 項,建築法施行前,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而未領有使用執照者,其所有權人應申請核發使用執照;同條依同法第 96 條第 2 項,前項建築物使用執照之核發及安全處理,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建築管理規則依《建築法》第 101 條是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地方情形訂定、報經內政部核定後實施的地方法規,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不符。依《建築法》第 97 條,建築技術規則是有關建築規劃、設計、施工、構造、設備之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它不是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的法規,也不是同法第 96 條第 2 項授權的對象。
- (B)
不符。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管的是土地可作何種使用,不是建築物使用執照的核發;《建築法》第 96 條第 2 項授權的是建築管理規則。以非都市土地為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53 條規定其建築管理應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及相關法規為之,土地使用管制與建築管理是兩套不同的規範。
- (C)
符合。《建築法》第 96 條第 2 項明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 (D)
不符。建築法沒有「建築物變更使用規則」這個授權名稱;與變更使用有關的是《建築法》第 73 條第 4 項,建築物之使用類組、變更使用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主體與規範對象都與本題不同。
記憶點
建築法交給地方的多半寫「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建築技術規則與變更使用辦法則在中央。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