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規定,實施者應訂定期限辦理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分配位置之申請;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如何處理?
- A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之正解 ✓
- B由實施者分配之
- C申請當地主管機關分配之
- D申請法院分配之
官方答案 A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52 題(場次代碼 111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AI 詳解免費
本題考點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中,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未於期限內申請分配位置」時的處理方式。
正解理由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 17 條第 2 項 規定,實施者應訂定期限辦理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分配位置之申請;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之,且其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要件拆成三段:①申請期限由實施者訂定;②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③逾期未申請的效果是「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題目問的是第③段,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符合。《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 17 條第 2 項 明文規定逾期未申請者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
- (B)
不符合。實施者在這個程序裡的角色是「訂定申請期限」並辦理申請作業,條文並未授權實施者直接替逾期者指定位置;由利害關係明顯的實施者自行分配,正是公開抽籤要避免的情形。逾期者應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
- (C)
不符合。分配位置屬於權利變換計畫內的作業,《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 17 條第 2 項 沒有規定由當地主管機關代為分配,逾期效果是公開抽籤,不是申請主管機關分配。
- (D)
不符合。逾期未申請並不是私權爭訟,條文也沒有交由法院分配的設計;處理方式是公開抽籤。
記憶點
權變選位兩種抽籤:同一位置搶的人多要抽籤,逾期沒來選的也抽籤——都是「公開抽籤」。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