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土計畫法規定,城鄉發展地區規劃基本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 A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正解 ✓
- B以成長管理為原則
- C創造寧適和諧之生活環境及有效率之生產環境
- D確保完整之配套公共設施
官方答案 A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52 題(場次代碼 112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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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國土計畫法所定國土計畫規劃基本原則中,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各自的規劃原則,彼此不可互換。
正解理由
依《國土計畫法》第 6 條,城鄉發展地區應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創造寧適和諧之生活環境及有效率之生產環境,並確保完整之配套公共設施;「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則是同一規定為農業發展地區所定的原則。選項 (A) 把農業發展地區的原則套到城鄉發展地區,主體錯置,是本題所問的錯誤敘述。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錯誤,為本題答案。依《國土計畫法》第 6 條,「確保糧食安全」屬農業發展地區的規劃原則,並搭配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避免零星發展;同法第 20 條第 1 項劃設農業發展地區時,同樣以維持糧食安全功能為依據。城鄉發展地區的原則應改為「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才對。
- (B)
正確。《國土計畫法》第 6 條明定城鄉發展地區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選項寫出其中的成長管理,內容無誤。成長管理也落實在使用許可審議:《國土計畫法》第 26 條第 2 項對城鄉發展地區的許可條件,列有都市成長管理與發展趨勢之關聯影響。
- (C)
正確。與《國土計畫法》第 6 條城鄉發展地區原則的文字相同,即創造寧適和諧之生活環境及有效率之生產環境,一面照顧居住品質,一面照顧產業生產效率。
- (D)
正確。《國土計畫法》第 6 條在城鄉發展地區原則中明定確保完整之配套公共設施;同法第 26 條第 2 項城鄉發展地區的使用許可審議也要求考量公共建設計畫時程,以及水資源供應與電力、瓦斯、電信等維生系統完備性,與此原則相呼應。
記憶點
國土保育講保育保安,海洋資源講永續利用,農業發展講糧食安全,城鄉發展講集約發展與成長管理。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