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52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老人住宅專章規定,老人住宅之臥室,居住人數不得超過 2 人,其樓地板面積至少應為多少平方公尺以上?

  1. A6
  2. B7
  3. C8
  4. D9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52 題(場次代碼 109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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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老人住宅專章對臥室的兩項基本要求——居住人數上限與最小樓地板面積。

正解理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4 條規定:老人住宅之臥室,居住人數不得超過二人,其樓地板面積應為九平方公尺以上。適用範圍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3 條第 1 項:依老人福利法或其他法令興建、專供老人居住使用之建築物,其基本設施及設備適用老人住宅專章;建築物只有一部分專供老人居住者,其臥室及服務空間適用專章,但不同用途部分以無開口之防火牆、防火樓板區劃分隔且有獨立出入口者,不適用。

只要落在專章範圍內,臥室就要符合「二人以下、九平方公尺以上」。題幹已點出「居住人數不得超過 2 人」,所問的面積下限就是同一條文後段的 9 平方公尺,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不符題問。6 平方公尺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4 條所定的 9 平方公尺下限;以 6 平方公尺設計的老人住宅臥室不符規定,下限應改為 9 平方公尺。別把它和服務空間的數字混在一起:《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5 條第 2 項規定浴室含廁所者每一處樓地板面積應為四平方公尺以上,那是浴室而非臥室的下限。

  2. (B)

    不符題問。7 平方公尺同樣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4 條的 9 平方公尺下限,正確下限為 9 平方公尺。另《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5 條第 2 項對公共服務空間是以「居住人數每人二平方公尺以上」計算合計面積,屬於全棟共用空間的總量要求,與單一臥室的最小面積是不同層次。

  3. (C)

    不符題問。8 平方公尺仍未達《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4 條的 9 平方公尺下限,差距雖小,但條文寫的是「應為九平方公尺以上」,未達即不符,正確下限為 9 平方公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5 條第 2 項另規定居住單元超過十四戶或受服務老人超過二十人者,至少一處交誼室不得小於四十平方公尺並附設廁所,這些數字常被拿來和臥室的九平方公尺互換出題。

  4. (D)

    符合題問。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4 條一致:居住人數不超過二人、樓地板面積九平方公尺以上,兩個要件出自同一條文,必須同時成立。

記憶點

老人住宅臥室「二人、九平方」;浴室含廁「四平方」;公共服務空間「每人二平方」;交誼室「四十平方」。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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