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0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規定,不得複評為優良營造業者不包含下列何者?

  1. A違反建築法受處分者
  2. B違反公平交易法受處分者正解 ✓
  3. C違反都市計畫法受處分者
  4. D違反區域計畫法受處分者

官方答案 B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0 題(場次代碼 110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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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所定「不得複評為優良營造業」的消極資格,重點是其中列舉了哪幾部法律。題幹問「不包含」何者,屬否定題,要找出不在排除清單內的那一部法律。

正解理由

《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 1 條說明本辦法是依營造業法授權訂定,用來辦理優良營造業的複評與獎勵。《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營造業有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複評為優良營造業」,其中第一種情形的原文是「違反建築法、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受處分者」,點名的法律只有這三部。同項其餘各款分別針對違反營造業法受達一定程度之處分、違反環境保護法規情節重大、工作場所發生勞工死亡職業災害或一次罹災人數逾三人,以及綜合營造業將工程轉交專業營造業、而該專業營造業因此有上述情事等情形。

《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 5 條第 2 項另就違反稅務或關務法規受罰鍰處分或刑事判決確定者,定有三年內不得複評的限制;同辦法第 5 條第 3 項則就違反政府採購法並經機關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者,同樣定有三年內不得複評。三項逐一對照,沒有任何一處把「違反公平交易法受處分」列為不得複評的事由。因此 (A)(C)(D) 都是排除事由,只有 (B) 不在清單裡,正是題目要找的「不包含」者,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違反建築法受處分者:建築法是《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一種情形點名的第一部法律,營造業違反建築法受處分,就不得複評為優良營造業。這個敘述屬於排除事由,不是題目要找的「不包含」者,所以不選。營造業與建築法的連結在於《建築法》第 14 條規定建築物之承造人為營造業,承造過程違反建築法而受處分,正是複評要排除的對象。

  2. (B)

    違反公平交易法受處分者:《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5 條第 2 項、第 5 條第 3 項列出的不得複評事由,涉及的法令是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營造業法、環境保護法規、勞工安全衛生法規(職災但書)、稅務或關務法規與政府採購法,其中沒有公平交易法。公平交易法在營建考題中常出現在《政府採購法》第 25 條第 4 項「同業共同投標應符合公平交易法」的要求,那是政府採購共同投標的規範,不是複評的消極資格。考生容易因為政府採購法在排除清單內,就把同樣出現在採購脈絡的公平交易法也算進去,這是本題的陷阱。依《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的文字,違反公平交易法受處分不構成不得複評的事由,所以它是「不包含」的那一項,本題選 (B)。

  3. (C)

    違反都市計畫法受處分者:都市計畫法是《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一種情形點名的第二部法律,屬於排除事由,不選。都市計畫法管制都市計畫區內土地及建築物的使用,例如《都市計畫法》第 38 條要求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不得違反其特定用途之使用;營造業違反都市計畫法受處分,就落入不得複評的範圍。

  4. (D)

    違反區域計畫法受處分者:區域計畫法是《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一種情形點名的第三部法律,同樣屬於排除事由,不選。區域計畫法管的是區域計畫地區的土地使用,《區域計畫法》第 22 條對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行政執行外並定有刑罰;營造業因違反區域計畫法受處分,同樣不得複評。

記憶點

不得複評的「三法」是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三部都是管建築物與土地使用的法律;公平交易法不在名單內。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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