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6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政府採購法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下列何者不是評選委員名單產生方式?

  1. A由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建立之建議名單中列出遴選名單,簽報機關首長核定
  2. B可不受由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建立之建議名單之限制,機關可自行遴選決定
  3. C依個案性質由相關公會依比例推薦委員決定正解 ✓
  4. D依委員能力及表現由機關決定是否遴聘

官方答案 C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6 題(場次代碼 10517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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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關於外聘專家、學者的遴選程序——由機關需求或承辦採購單位參考建議名單列出遴選名單、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且不受建議名單之限制,以及機關遴選委員的禁止事項。

正解理由

《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規定評選委員會的專家學者名單由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其他相關機關建議之,《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再把遴選流程拆成三步:第一步,由機關需求或承辦採購單位「參考」建議名單,列出遴選名單;第二步,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且「簽報及核定,均不受建議名單之限制」;第三步,擬外聘的專家學者經其同意後,由機關首長聘兼之。整個流程的決定權在機關內部,建議名單只是參考,並無任何外部團體依比例推薦委員的機制。

選項 (C)「依個案性質由相關公會依比例推薦委員決定」把決定權交給公會,與《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的流程不符,不是評選委員名單的產生方式,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正確。這是《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的基本流程:機關需求或承辦採購單位參考建議名單列出遴選名單,簽報機關首長核定(亦可由其授權人員核定)。

  2. (B)

    正確。《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明定簽報及核定均不受建議名單之限制,機關可依採購案需要,自行遴選建議名單以外具相關專門知識的人士。

  3. (C)

    錯誤,有兩處不符。第一,推薦主體錯誤:遴選名單由機關需求或承辦採購單位列出,不是由公會推薦。第二,決定方式錯誤:委員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沒有「依比例推薦即決定」的機制。且《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之 1 禁止機關接受舉薦自己為委員者、禁止為特定廠商利益而遴選,若委員由業者組成的公會依比例推薦,與評選委員會應保持中立的設計方向相反。改成「由機關需求或承辦採購單位參考建議名單列出遴選名單,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才對。

  4. (D)

    正確。核定權在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機關依委員的專業能力與過去表現決定是否遴聘,屬於機關的裁量範圍;同準則第 4 條之 1 亦要求機關不得遴選不具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者、不得明知操守不正而仍為遴選,顯示委員的能力與表現本來就是遴選時應審酌的因素。

記憶點

評選委員怎麼來:單位參考建議名單列名、首長核定、不受名單限制、本人同意後聘兼——決定權在機關,沒有公會推薦。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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