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土計畫及區域計畫之法定計畫年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全國國土計畫之計畫年期,以不超過 30 年為原則
- B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計畫年期,以不超過 20 年為原則正解 ✓
- C全國區域計畫之計畫年期,以不超過 20 年為原則
- D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之計畫年期,以不超過 10 年為原則
官方答案 B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48 題(場次代碼 110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AI 詳解免費
本題考點
國土計畫(全國、直轄市縣(市))與區域計畫兩套制度的法定計畫年期原則,分別規定在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與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正解理由
國土計畫法要求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須載明計畫範圍及計畫年期(《國土計畫法》第 10 條),施行細則再就計畫年期定其原則:依《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6 條,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計畫年期以不超過二十年為原則。選項 (B) 的計畫種類與年期均與細則相符。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錯誤。依《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4 條,全國國土計畫之計畫年期同樣以不超過二十年為原則,不是 30 年;應改為 20 年。國土計畫的兩個層級年期原則相同,沒有「全國比縣市長」的設計。
- (B)
正確。《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6 條明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計畫年期以不超過二十年為原則,與選項一致。
- (C)
錯誤。區域計畫的年期規定在《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3 條:各級主管機關擬定區域計畫時,其計畫年期以不超過二十五年為原則;全國區域計畫屬之,應為 25 年而非 20 年。選項把國土計畫的二十年套到區域計畫上。
- (D)
錯誤。《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3 條的主體是「各級主管機關」擬定之區域計畫,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同樣適用不超過二十五年的原則,並沒有另設較短的年期;選項寫 10 年,應改為 25 年。
記憶點
國土計畫不分全國或縣市一律「不超過 20 年」;區域計畫不分層級一律「不超過 25 年」——新制比舊制短。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