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規定,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應即辦理通盤檢討之情形,不包含下列何者?
- A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原已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不能配合者
- B都市計畫實施地區之行政界線重新調整,而原計畫無法配合者
- C經內政部指示為配合都市計畫地區實際發展需要應即辦理通盤檢討者
- D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滿一年,為配合人民申請變更都市計畫或建議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56 題(場次代碼 109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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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所列「應即辦理通盤檢討」的法定情形,以及人民申請變更都市計畫與通盤檢討之間的關係。
正解理由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14 條以列舉方式規定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應即辦理通盤檢討的情形:都市計畫依都市計畫法所定程序辦理變更致原計畫無法配合者、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原已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不能配合者、實施地區之行政界線重新調整而原計畫無法配合者、經內政部指示為配合實際發展需要者、依規定合併辦理通盤檢討者,以及辦理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時涉及主要計畫部分需一併檢討者。
人民申請變更或建議不在列舉之內;《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16 條更規定人民申請變更都市計畫或建議,除有法定例外情事外,應彙集作為通盤檢討之參考,不得個案辦理、零星變更。選項 (D) 不屬應即辦理通盤檢討之情形,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正確,屬應即辦理之情形。《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14 條明列「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原已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不能配合者」;《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7 條第 2 項也從區域計畫端規定,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區域內都市計畫之內容與建設時序應與區域計畫密切配合,原已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不能配合者,該都市計畫應即通盤檢討變更,兩套法令互相呼應。
- (B)
正確,屬應即辦理之情形。《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14 條明列「都市計畫實施地區之行政界線重新調整,而原計畫無法配合者」;行政界線變動會使計畫範圍與原擬定機關的管轄失去對應,必須整體重新檢討。
- (C)
正確,屬應即辦理之情形。《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14 條明列「經內政部指示為配合都市計畫地區實際發展需要應即辦理通盤檢討者」,觸發的主體是內政部的指示,而不是地方或人民的請求。
- (D)
錯誤,不屬應即辦理之情形。不符之處不只一處:其一,《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14 條的列舉中沒有「人民申請變更或建議」這一款;其二,同辦法第 16 條規定人民申請變更或建議原則上只能彙集作為通盤檢討之參考,不得據以個案辦理零星變更,人民申請本身不是啟動通盤檢討的事由;其三,選項以「發布實施後滿一年」為時點,而同辦法第 15 條規定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未滿二年,除有同辦法第 14 條所列情事外,不得藉故通盤檢討、辦理變更,滿一年仍落在這段期間內。正確的敘述應是:人民申請變更都市計畫或建議,應彙集作為通盤檢討之參考。
記憶點
應即通檢看「原計畫被外部條件打亂」;人民申請只能「彙集參考」,不能拿來啟動通檢。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