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空間的室內裝修作業,如需變更原有建築物防火區劃之分間牆,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其室內裝修圖說應經由下列何者簽證?
- A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
- B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 C開業建築師正解 ✓
- D消防設備師
官方答案 C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30 題(場次代碼 106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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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對室內裝修圖說署名負責與簽證主體的規定,特別是分間牆變更涉及公共安全時須由開業建築師簽證。
正解理由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25 條本文規定室內裝修圖說應由開業建築師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署名負責;但書規定建築物之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共安全時,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但書的要件有二:一是行為屬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二是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共安全。本題變更的是構成防火區劃的分間牆:防火區劃是《建築法》第 77 條之 2 第 1 項明列室內裝修不得妨害或破壞的對象,《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0 條也把變更防火區劃排除在竣工後一次報驗的範圍之外,題目情境正是但書所處理的公共安全型分間牆變更。落入但書時,簽證主體限於開業建築師,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不符題目所問。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25 條本文可就室內裝修圖說署名負責,但分間牆變更經認定涉及公共安全時,但書把簽證主體限定為開業建築師,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不能取代。
- (B)
不符題目所問。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是向內政部辦理登記、從事室內裝修施工的人員(《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15 條);同辦法第 25 條所列圖說署名負責的主體是開業建築師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不包括施工人員。施工面的規定是室內裝修施工從業者應依照核定之室內裝修圖說施工(《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0 條),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的室內裝修業應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同辦法第 9 條第 1 項)。
- (C)
符合題目所問。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共安全時,《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25 條但書明定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開業建築師同時也是同辦法第 4 條所稱的室內裝修從業者之一。
- (D)
不符題目所問。《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28 條處理的是室內裝修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的情形:應依消防法規規定辦理,並應於施工前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之文件。本題變更的是防火區劃的分間牆,《建築法》第 77 條之 2 第 1 項把防火區劃與消防設備分列為不同對象,這不是消防安全設備的變更;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25 條所定圖說署名或簽證的主體中也沒有消防設備師。
記憶點
室內裝修圖說一般由開業建築師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署名;分間牆變更經認定涉及公共安全,只能由開業建築師簽證。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