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16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山坡地建築規定,若建蔽率 40%,容積率 120%之建築基地,如不考慮特殊需要或都市(區域)計畫法另有許可規定之情形,下列何者正確?

  1. A地下室最大開挖率為 50%
  2. B地下室最大開挖率為 60%
  3. C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21.6 公尺正解 ✓
  4. D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5 層樓

官方答案 C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16 題(場次代碼 106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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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山坡地建築的高度上限公式——建築物高度不得高於「法定最大容積率除以法定最大建蔽率之商」乘 3.6 再乘 2,以及它的兩個除外情形(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另有許可、因構造或用途特殊需要經審定)。

正解理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規定,山坡地建築物高度除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許可者從其規定外,H ≦ 法定最大容積率 ÷ 法定最大建蔽率 × 3.6 × 2;建築物高度因構造或用途等特殊需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有增加高度必要者,得不受此限。題目已明示「不考慮特殊需要或都市(區域)計畫法另有許可」,兩個除外情形都排除,只剩公式本身。把題目的容積率 120%、建蔽率 40% 代入:120% ÷ 40% 之商乘 3.6 再乘 2,恰為 21.6 公尺,所以「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21.6 公尺」是正確敘述,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錯誤。題目所問的高度公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只管建築物高度,不處理地下室開挖;地下室開挖屬另外的管制事項,題目給的建蔽率、容積率並不能直接讀成「最大開挖率為 50%」這個定值。再從選項結構看,(A) 與 (B) 都自稱「最大開挖率」卻給出不同數字,兩者不可能同時為真;本題既已由《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確定 (C) 為唯一正確敘述,(A) 就不是本題要的答案。要寫成正確敘述,應改為 (C) 的高度上限。

  2. (B)

    錯誤。理由與 (A) 相同:地下室開挖率不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高度公式的產物,60% 這個數字無法由題目所給的建蔽率 40%、容積率 120% 透過同編第 268 條導出。考生常把「建蔽率」「開挖率」「高度上限」三種管制混成一題算,其實高度上限只看容積率與建蔽率的比值,開挖率另有獨立的管制邏輯。

  3. (C)

    正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代入題目條件:容積率 120% 除以建蔽率 40% 的商,乘以 3.6、再乘以 2,得 21.6 公尺;題目又已排除都市(區域)計畫法另有許可及構造、用途特殊需要兩種除外情形,因此上限就是 21.6 公尺。

  4. (D)

    錯誤。《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的高度上限是以「公尺」表示的公式值,不是以樓層數表示;山坡地這條規定沒有「不得超過 5 層樓」的要件。以樓層數設限的是其他制度:例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475 條之 1 對壁式預鑄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規定建築高度不得超過五層樓、簷高不得超過十五公尺,那是依構造方式所設的限制,與基地是否位於山坡地、建蔽率與容積率多少無關。把 (D) 改成正確敘述,就是把「5 層樓」換成以公尺計的 21.6 公尺上限。

記憶點

山坡地限高:容積率 ÷ 建蔽率 × 3.6 × 2,單位是公尺;題目排除計畫法另有許可與特殊需要時,直接代公式。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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