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綠建築基準,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之適用範圍,為總樓地板面積達多少平方公尺以上之新建建築物,但衛生醫療類(F-1 組)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建築物,不在此限?
- A5000
- B6000
- C8000
- D10000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33 題(場次代碼 110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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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綠建築基準中「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一項的適用範圍,也就是要達到多大的總樓地板面積、屬於新建建築物,才必須做這項設計,以及有哪些除外對象。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8 條,綠建築專章各項目的適用範圍是分款規定的,其中「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是指將雨水或生活雜排水貯集、過濾、再利用之設計,適用範圍為「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新建建築物」,但衛生醫療類(F-1組)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建築物不在此限。《建築物雨水貯留利用設計技術規範》第 4 節的適用範圍寫的是同一個門檻與同一組除外對象,兩份依據互相吻合。
把要件拆開來看:第一,對象限於「新建」建築物,增建、改建不在這一款的文字內;第二,規模的計算基準是「總樓地板面積」,不是基地面積,也不是地面層以上樓層的樓地板面積;第三,門檻是一萬平方公尺以上,換成阿拉伯數字就是 10000 平方公尺;第四,除外對象是 F-1 組與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建築物,題幹的但書正好照抄這一段。題幹問的數值因此是 10000,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5000 平方公尺不是這一項的門檻。《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8 條與《建築物雨水貯留利用設計技術規範》第 4 節寫的都是一萬平方公尺以上,5000 只有法定門檻的一半;若用 5000 作門檻,會把條文沒有涵蓋的中型新建建築物也納入義務範圍。要改成 10000 平方公尺才與條文相符。
- (B)
6000 平方公尺同樣低於法定門檻,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8 條所定的一萬平方公尺不符;題幹的除外對象雖然照抄條文,數值卻接錯。改成 10000 平方公尺才對。
- (C)
8000 平方公尺仍低於一萬平方公尺,數值不符(《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8 條與《建築物雨水貯留利用設計技術規範》第 4 節)。這個選項容易讓人以為「大型建築物」的門檻落在一萬以下,但條文的界線就是一萬平方公尺,要改成 10000 才正確。
- (D)
10000 平方公尺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8 條「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新建建築物」完全一致,《建築物雨水貯留利用設計技術規範》第 4 節也寫同一門檻;題幹列的 F-1 組與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建築物兩種除外,也與條文相同,是本題所問的數值。
記憶點
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新建、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才要做,F-1 組與經認可之建築物除外。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