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32 題 · 單選 · 1.25 分

有一位於山坡地之建築物,基地建蔽率為 40%,容積率為 100%,除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有增加其建築物高度必要者外,其建築物高度非屬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許可者,此其建築物高度至多不得超過多少公尺?

  1. A15
  2. B18正解 ✓
  3. C21
  4. D24

官方答案 B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32 題(場次代碼 110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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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關於建築物高度上限的公式,即高度不得高於法定最大容積率除以法定最大建蔽率之商乘 3.6 再乘以 2,以及兩種例外。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建築物高度除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許可者從其規定外,不得高於法定最大容積率除以法定最大建蔽率之商乘三點六再乘以二;建築物高度因構造或用途等特殊需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有增加其建築物高度必要者,得不受此限制。題幹已明確排除這兩種例外(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也非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許可),所以直接回到公式本身。

把題幹的容積率 100% 與建蔽率 40% 代入:H ≦ 100% ÷ 40% × 3.6 × 2 = 18,建築物高度至多不得超過 18 公尺,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15 公尺不符題目所問。15 公尺低於公式算出的上限 18 公尺,是允許範圍內的一個高度,但題目問的是「至多不得超過多少公尺」,也就是上限值本身;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公式算出的上限是 18 公尺,不是 15 公尺。

  2. (B)

    18 公尺符合題目所問。代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公式:100% ÷ 40% × 3.6 × 2 = 18,正是本題建築物高度的上限。

  3. (C)

    21 公尺不符題目所問。21 公尺超過公式上限 18 公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高度要超過公式值,只有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許可、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有增加高度必要這兩條路,而題幹已把兩者都排除,所以 21 公尺沒有成立空間,正確上限應為 18 公尺。

  4. (D)

    24 公尺不符題目所問。24 公尺比公式上限 18 公尺更高,同樣落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8 條兩種例外都被題幹排除的情境下,沒有超過公式值的依據;正確上限應為 18 公尺。

記憶點

高度上限 = 法定最大容積率 ÷ 法定最大建蔽率 × 3.6 × 2;本題 100% ÷ 40% × 3.6 × 2 = 18 公尺,兩種例外題幹已排除。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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