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20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師法之規定,領有建築師證書者,應至少具有幾年建築工程經驗,始得申請開業證書?

  1. A1年
  2. B2 年正解 ✓
  3. C3 年
  4. D4 年

官方答案 B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20 題(場次代碼 108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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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師法關於申請開業證書的資格要件,也就是領有建築師證書之後,還要累積多少年的建築工程經驗,才可以申請開業證書。

正解理由

依《建築師法》第 7 條,領有建築師證書,具有二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者,得申請發給開業證書。這段條文可以拆成兩個要件:第一是「已領有建築師證書」,代表資格已經取得;第二是「具有二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代表實務經驗已達門檻。兩個要件同時具備,才可以申請開業證書。題目問的是第二個要件的最低年限,條文寫的是「二年以上」,對應選項 (B) 的 2 年。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1年:低於《建築師法》第 7 條所定「二年以上」的經驗門檻。只有一年建築工程經驗的人,第二個要件尚未成就,不能申請開業證書;要改成「二年以上」才對。

  2. (B)

    2 年:與《建築師法》第 7 條所定「二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相符,是申請開業證書的最低經驗年限,為本題答案。

  3. (C)

    3 年:條文門檻是二年以上,不是三年。具三年經驗的人當然也落在「二年以上」的範圍內,但題目問的是「至少」幾年,也就是最低門檻,三年把門檻寫高了;正確的最低年限是二年。

  4. (D)

    4 年:錯誤理由與 (C) 相同,四年同樣高於《建築師法》第 7 條所定的最低年限,不是「至少」的答案;改成二年才符合條文。

記憶點

先有「建築師證書」,再加「二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才能申請「開業證書」。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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