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23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規定,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併同建築物之分割,每一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與建築物所占地面應連接,連接部分寬度不得小於多少公尺?

  1. A1.5
  2. B2正解 ✓
  3. C3
  4. D5

官方答案 B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23 題(場次代碼 106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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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對「法定空地併同建築物分割」的要件(《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特別是法定空地與建築物所占地面之間的連接寬度。

正解理由

應留設之法定空地不得任意分割、移轉,並不得重複使用,其分割要件及申請核發程序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以辦法定之(《建築法》第 11 條第 3 項),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即依此授權訂定(《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1 條)。《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規定,法定空地併同建築物之分割,非於分割後合於各款規定者不得為之,其中關於連接寬度的要件是:每一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與建築物所占地面應相連接,連接部分寬度不得小於二公尺。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1.5:條文的下限是二公尺(《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1.5 公尺低於法定下限,連接部分過窄,不符題目所問;應改為 2 公尺。

  2. (B)

    2:與《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連接部分寬度不得小於二公尺」一致,符合題目所問,為正解。

  3. (C)

    3:高於《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所定的二公尺下限,把門檻寫得比條文嚴格,不符題目所問;應改為 2 公尺。

  4. (D)

    5:同樣高於《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的二公尺下限,數值不符,不符題目所問;應改為 2 公尺。

記憶點

法定空地併同建築物分割:空地與建物所占地面要相連,連接寬度至少二公尺,另須建蔽率合規、連接建築線可單獨申請建築、建築物有獨立出入口。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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