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規定,建築物取得耐震設計標章,其容積獎勵額度為基準容積百分之多少?
- A5
- B10正解 ✓
- C15
- D20
官方答案 B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78 題(場次代碼 113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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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危老重建)容積獎勵中「耐震設計」一項的額度,重點在分辨「取得耐震設計標章」與「新建住宅性能評估結構安全性能分級」兩條路徑各自的獎勵比例。
正解理由
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 6 條第 1 項,建築物耐震設計的容積獎勵分成兩條路徑:一是取得耐震設計標章,獎勵額度為基準容積百分之十;二是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辦理新建住宅性能評估之結構安全性能,再依等級給獎勵,第一級為基準容積百分之六、第二級為百分之四、第三級為百分之二。題目問的是「取得耐震設計標章」,直接落在第一種路徑,額度為基準容積百分之十,與選項 (B) 相符。
另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 6 條第 2 項,上述各款額度不得重複申請,也就是標章與性能評估只能擇一,不能疊加。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5:不符合題目所問。《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的耐震設計獎勵各級額度中沒有百分之五。辦法裡出現百分之五的是《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 10 條「協助取得及開闢重建計畫範圍周邊公共設施用地」,而且那是「以基準容積百分之五為上限」、要依公式計算的上限值,不是耐震標章的固定額度;把公共設施協助項目的上限誤套到耐震設計項目,就會選錯。取得耐震設計標章應為基準容積百分之十。
- (B)
10:符合題目所問。《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 6 條第 1 項明定取得耐震設計標章之容積獎勵為基準容積百分之十,是耐震設計兩條路徑中額度最高者。
- (C)
15:不符合題目所問。《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 6 條第 1 項所列耐震設計獎勵只有百分之十(標章)及百分之六、百分之四、百分之二(性能評估分級),沒有任何一級達到百分之十五;正確額度為基準容積百分之十。
- (D)
20:不符合題目所問。《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的耐震設計獎勵最高僅為基準容積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超出該項所有額度;加上同辦法第 6 條第 2 項禁止重複申請,也不可能靠標章與性能評估疊加湊出更高比例。正確額度為百分之十。
記憶點
耐震「標章」拿基準容積百分之十;「性能評估」第一、二、三級依序百分之六、四、二;兩者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 6 條第 2 項擇一,不得重複申請。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