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直轄市主管機關為辦理申請興建農舍之核定作業,得由農業單位邀集各單位組成審查小組,下列那個單位非在邀請範圍?
- A環境保護
- B財政正解 ✓
- C地政
- D都市計畫
官方答案 B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80 題(場次代碼 113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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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中,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農舍申請核定作業時,得由農業單位邀集組成審查小組的單位範圍。
正解理由
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 2 條第 3 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申請興建農舍之核定作業,得由農業單位邀集「環境保護、建築管理、地政、都市計畫」等單位組成審查小組,審查申請人資格、經營計畫書、用地限制等事項。拆開來看:召集者是農業單位;受邀單位是環境保護、建築管理、地政、都市計畫四類;審查標的是《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條第 2 項的申請人資格與確供農業使用之認定,以及其他相關條文所定事項。選項中環境保護、地政、都市計畫都在列舉範圍內,唯有「財政」單位不在其中,符合題目所問「非在邀請範圍」。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環境保護:不符合題目所問。《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 2 條第 3 項明列環境保護單位為審查小組受邀單位,用以檢視農舍興建是否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與同辦法第 2 條第 1 項要求農舍之興建不得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相呼應。
- (B)
財政:符合題目所問。《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 2 條第 3 項列舉的單位只有環境保護、建築管理、地政、都市計畫,沒有財政單位;農舍核定審查的是申請人資格、農地使用與土地管制,並不涉及稅收或公共財務,因此財政單位不在邀請範圍。
- (C)
地政:不符合題目所問。《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 2 條第 3 項明列地政單位,因為審查須確認申請人為農業用地所有權人、土地取得已滿法定期間,以及用地編定是否落入同辦法第 5 條第 1 項不得興建農舍的使用地類別,這些都屬地政業務。
- (D)
都市計畫:不符合題目所問。《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 2 條第 3 項明列都市計畫單位;農舍可能座落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或保護區,同辦法第 5 條第 2 項也規定都市計畫保護區不得申請興建集村農舍,需要都市計畫單位就分區管制把關。
記憶點
農舍「核定」審查小組=農業單位邀集環保、建管、地政、都計;沒有財政。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