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5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規定,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A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 2,700 萬元
  2. B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 9,000 萬元
  3. C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 8 倍正解 ✓
  4. D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 10 倍

官方答案 C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5 題(場次代碼 111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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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營造業依等級與類別(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與專業營造業)各有不同的承攬造價限額,有的是固定金額,有的是資本額的倍數,題目要找出倍數寫錯的那一項。

正解理由

承攬造價限額的計算方式與工程規模範圍,是《營造業法》第 23 條第 1 項要求營造業承攬工程必須遵守的界線,同法第 23 條第 2 項再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認定辦法,《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 1 條即說明本辦法由此而來。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 5 條,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選項 (C) 寫成「資本額之 8 倍」,倍數與條文不符,是本題唯一錯誤的敘述,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正確。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 4 條第 1 項,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二千七百萬元,與選項的 2,700 萬元相同;同項並限制其工程規模,例如建築物高度二十一公尺以下、地下室開挖六公尺以下、橋樑柱跨距十五公尺以下。

  2. (B)

    正確。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 4 條第 2 項,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九千萬元,與選項的 9,000 萬元相同;其工程規模另限建築物高度三十六公尺以下、地下室開挖九公尺以下、橋樑柱跨距二十五公尺以下。

  3. (C)

    錯誤。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 5 條,專業營造業的限額是「資本額之十倍」,不是 8 倍;改成「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 10 倍,工程規模不受限制」才對。

  4. (D)

    正確。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 4 條第 3 項,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且工程規模不受限制,與選項敘述一致。

記憶點

丙、乙等綜合營造業是「固定金額+規模上限」,甲等綜合與專業營造業都是「資本額十倍+規模不限」。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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