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機關辦理新建建築物規劃、設計之技術服務採購,其採購金額最低為新臺幣多少以上應辦理競圖?
- A300 萬元
- B500 萬元正解 ✓
- C600 萬元
- D1000 萬元
官方答案 B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5 題(場次代碼 110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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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中,新建建築物技術服務「應辦理競圖」的金額門檻與服務項目要件。
正解理由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19 條第 1 項,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新建建築物之技術服務,要同時符合兩個要件才「應」辦理競圖:第一,服務費用之採購金額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第二,服務項目包括規劃、設計。兩者都符合時,機關應要求廠商提出服務建議書及規劃、設計構想圖說(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透視圖等),並應辦理競圖。題目情境已是新建建築物的規劃、設計技術服務,第二個要件已滿足,所問的只剩金額門檻,也就是 500 萬元以上,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300 萬元:低於《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19 條第 1 項所定門檻,不符合題目所問。金額未達 500 萬元的規劃、設計採購,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19 條第 3 項並不是「應」辦理競圖,而是機關自己選擇採競圖方式辦理時,才準用招標文件應另載明事項的規定,而且得不要求製作模型及彩繪透視圖。換句話說,300 萬元的案子可以競圖,但不是法定強制競圖的起點;最低金額應改為 500 萬元才對。
- (B)
500 萬元:與《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19 條第 1 項「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一致。「以上」包含本數,採購金額恰為 500 萬元的新建建築物規劃、設計案,就已落入應辦理競圖的範圍,符合題目所問。
- (C)
600 萬元:高於法定門檻,不符合題目所問。若把門檻當成 600 萬元,介於 500 萬元到 600 萬元之間的新建建築物規劃、設計案就會被誤排除在強制競圖之外,與《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19 條第 1 項不符;應辦理競圖的最低金額是 500 萬元。
- (D)
1000 萬元:同樣高於法定門檻,不符合題目所問,理由與 (C) 相同,應改為 500 萬元。另要注意,金額只是兩個要件之一:服務項目若不包括規劃、設計,即使金額達到門檻,也不落入《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19 條第 1 項的應辦理競圖範圍;反過來,含規劃、設計但金額未達門檻者,則回到同辦法第 19 條第 3 項的「得採競圖」處理。
記憶點
新建建築物+含規劃設計+500 萬元以上=「應」競圖;未達 500 萬元=「得」競圖,準用招標文件應載事項,且得免模型與彩繪透視圖。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