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昇降設備之昇降機門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昇降機門應水平方向開啟,應為手動開關方式
- B昇降機門無須設有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的裝置
- C梯廳昇降機到達時,門開啟至關閉之時間不應少於 3 秒鐘
- D昇降機出入口處與機廂地板面之水平間隙不得大於 3.2 公分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8 題(場次代碼 110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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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無障礙昇降設備中「昇降機門」與「昇降機出入口」的規定,包括開啟方向、開關方式、防夾重開裝置、開門維持時間,以及出入口與機廂地板的水平間隙。
正解理由
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405.3 節,昇降機出入口處之地板面應與機廂地板面保持平整,其與機廂地板面之水平間隙不得大於3.2公分。這道間隙若太寬,輪椅的小前輪或拐杖尖端就可能卡入,因此無障礙規範對間隙設了明確上限。(D) 的敘述與此完全相同,是唯一正確的選項。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錯誤。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405.1 節,昇降機門應為水平方向開啟,並為「自動」開關方式。選項前半「水平方向開啟」正確,後半「手動開關方式」錯誤,應改為自動開關方式。手動拉門對上肢無力或乘坐輪椅者而言,要一邊推門一邊操作輪椅進出,非常困難,這正是規範要求自動開關的理由。
- (B)
錯誤。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405.1 節,如門受到物體或人阻礙時,昇降機門應設有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之裝置。選項說「無須設有」,與規範相反;應改為「應設有」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之裝置。輪椅使用者進出速度較慢,若門關到一半碰到人仍繼續關閉,就會夾傷使用者。這個要求與一般出入口自動門的規定一致: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205.4.1 節,使用自動門者,應設有當門受到物體或人之阻礙時,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之裝置。
- (C)
錯誤。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405.2 節,昇降機開門時,昇降機門應維持完全開啟狀態至少10 秒鐘。選項所寫的 3 秒鐘並非規範所定的時間基準,正確的要求是完全開啟狀態至少維持10秒鐘;而且規範規定的是門「維持完全開啟」的時間,不是籠統的「開啟至關閉」。開門時間拉長,是為了讓行動較慢的使用者有足夠時間從梯廳移動到門口並進入機廂。
- (D)
正確。與《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405.3 節相同:出入口地板面與機廂地板面保持平整,水平間隙不得大於3.2公分。
記憶點
無障礙昇降機門口訣:「水平開、自動關、遇阻重開、全開至少 10 秒、門縫不大於 3.2 公分。」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