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住宅法第 28 條規定,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係以新建建築物辦理者,其建築基地應符合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在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達 500 平方公尺以上,且依都市計畫規定容積核算總樓地板面積達 600 平方公尺以上
- B在非都市土地甲種建築用地達 500 平方公尺以上
- C在非都市土地乙種建築用地達 500 平方公尺以上
- D在非都市土地丙種建築用地達 500 平方公尺以上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78 題(場次代碼 109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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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住宅法》第 28 條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以新建建築物辦理時,建築基地依所在土地類別區分的最小面積門檻。
正解理由
《住宅法》第 28 條採「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列舉方式,共分三類: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基地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且依都市計畫容積核算總樓地板面積達六百平方公尺以上;二、非都市土地甲種建築用地及乙種建築用地: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三、非都市土地丙種建築用地、遊憩用地及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丙種建築用地被歸在第三類,門檻是一千平方公尺,選項(D)寫成 500 平方公尺,把它錯放進甲、乙種的門檻,數值不符,是本題的錯誤敘述。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正確。這是《住宅法》第 28 條第一類,要件有兩個且須同時具備:基地面積達 500 平方公尺以上,以及依都市計畫容積核算的總樓地板面積達 600 平方公尺以上。只看基地面積、漏掉樓地板面積這個要件,是常見的誤讀;例如基地夠大但容積率很低、核算出來的樓地板面積不足,仍不符合。
- (B)
正確。非都市土地甲種建築用地屬《住宅法》第 28 條第二類,門檻為 500 平方公尺以上,與選項相符。第二類只看基地面積,沒有樓地板面積要件,這是它與都市計畫地區那一類的差別。
- (C)
正確。乙種建築用地與甲種建築用地同列在《住宅法》第 28 條第二類,門檻同為 500 平方公尺以上,與選項相符。
- (D)
錯誤。丙種建築用地與遊憩用地、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同列《住宅法》第 28 條第三類,門檻為 1,000 平方公尺以上,不是 500 平方公尺。正確敘述為「在非都市土地丙種建築用地達 1,000 平方公尺以上」。
記憶點
民間新建社宅基地門檻:都市計畫區「500 加 600」,甲、乙種 500,丙種、遊憩、特目 1,000。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