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11 題 · 單選 · 1.25 分

學校建築臨接道路應留設法定騎樓之道路時,教室至少應自建築線退縮多少距離?

  1. A1.5 公尺
  2. B騎樓地
  3. C騎樓地再加 1.5 公尺正解 ✓
  4. D依高度比(1/3.6)決定退縮線

官方答案 C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11 題(場次代碼 10517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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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校舍配置的退縮規定——學校建築臨接應留設法定騎樓之道路時,教室須自建築線退縮的最低距離,以及它與一般騎樓退縮、建築物高度管制的區別。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33 條,校舍配置臨接應留設法定騎樓之道路時,應自建築線退縮騎樓地再加一‧五公尺以上建築。這項規定拆開有三個要件:①對象是校舍,同條另款明列樓梯間、廁所、圍牆及單身宿舍不受此項退縮限制,教室不在除外之列;②情境是臨接「應留設法定騎樓」的道路;③效果是退縮距離由兩段疊加——先退出騎樓地,再往內加 1.5 公尺,而且「以上」表示這是最低值。題目問的是教室、情境是法定騎樓道路,三個要件全部落入,教室至少要退到騎樓地再加 1.5 公尺的位置。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錯在少算了騎樓地本身。《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33 條的退縮是「騎樓地再加」1.5 公尺,1.5 公尺只是騎樓地之外追加的那一段;單寫 1.5 公尺等於把起算點從騎樓地內緣挪回建築線,退縮量不足。考生會選它,多半是把其他「自建築線退縮 1.5 公尺」的規定搬過來,例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22 條對觀眾席主層在避難層、觀眾席樓地板面積合計在 200 平方公尺以下的集會建築,才是單純自建築線退縮 1.5 公尺;那是觀眾疏散用的前面空地,不是校舍規定。要成為正確答案,必須改成「騎樓地再加 1.5 公尺」。

  2. (B)

    錯在只退到騎樓地為止。只留騎樓,是一般建築物臨法定騎樓道路時的處理: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57 條,騎樓寬度自道路境界線量到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外牆面設在騎樓之後即可。校舍則在騎樓之外再多一段 1.5 公尺,(B) 漏掉了這一段追加距離。改成「騎樓地再加 1.5 公尺」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33 條。

  3. (C)

    正確。完全對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33 條臨接應留設法定騎樓道路時「自建築線退縮騎樓地再加一‧五公尺以上建築」的文字,起算點(建築線)、組成(騎樓地+1.5 公尺)與性質(最低值)都相符。

  4. (D)

    錯在把高度管制當成退縮線。高度比是用建築物高度與水平距離的比例來限制量體的思路,處理的是「能蓋多高」,不是教室自建築線「要退多遠」。即使就校舍本身的高度管制而言,《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33 條採用的也不是 1/3.6,而是建築物高度不得大於二幢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水平距離 1.5 倍,管的是校舍棟與棟之間的間距,而且相對外牆均無開口或開口不供教學使用者不在此限。題目情境的臨道路退縮,依的是騎樓地再加 1.5 公尺,不是任何高度比。

記憶點

校舍臨法定騎樓道路:騎樓地+1.5 公尺;臨建築線或鄰地境界線:退 3 公尺;樓梯間、廁所、圍牆、單身宿舍不受這兩款退縮限制。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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