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建築技術規則中建築物高度之規定,20 層樓之集合住宅,當昇降機設備通達屋頂平台時,其樓梯(昇降機)間不計入高度最多不得超過多少公尺?
- A3
- B6
- C9正解 ✓
- D12
官方答案 C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1 題(場次代碼 10517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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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物高度」定義的但書——樓梯間、昇降機間這類屋頂突出物,在一定高度與面積範圍內不計入建築物高度,且有昇降機設備通達屋頂時高度上限放寬。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建築物高度是自基地地面計量至建築物最高部分之垂直高度;但屋頂突出物自其頂點往下垂直計量之高度合於規定者,不計入建築物高度。同條把「樓梯間、昇降機間、無線電塔及機械房」列為屋頂突出物的第一類,這一類的不計入要件可拆成兩段:第一段是高度,一般情形在 6 公尺以內,「有昇降機設備通達屋頂之屋頂突出物高度在九公尺以內」;第二段是面積,屋頂突出物水平投影面積之和,高層建築物不超過建築面積百分之十五,其餘不超過百分之十二點五,未達二十五平方公尺者得建築二十五平方公尺。
題目已載明昇降機設備通達屋頂平台,落在高度要件的放寬那一支,上限就是 9 公尺。至於「20 層集合住宅」這個條件,只牽涉面積要件採百分之十五或百分之十二點五,高度上限並不因樓層數再分級。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3 公尺: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為樓梯間、昇降機間這類屋頂突出物設的高度門檻只有 6 公尺與 9 公尺兩級,沒有 3 公尺這一級。同一款裡較小的高度數值是女兒牆 1.5 公尺、水箱水塔直接設於屋頂面上 2.5 公尺,管的是別種構造物,不能套用到樓梯間、昇降機間。本題情境下正確上限是 9 公尺。
- (B)
6 公尺:不符合。6 公尺是樓梯間、昇降機間「沒有昇降機設備通達屋頂」時的一般上限;題目已明示昇降機通達屋頂平台,符合放寬要件,上限應為 9 公尺。選 6 公尺等於漏掉了「有昇降機設備通達屋頂」這個要件。
- (C)
9 公尺: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明定有昇降機設備通達屋頂之屋頂突出物,高度在九公尺以內(且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在比例內)者不計入建築物高度,與題目情境完全對應。
- (D)
12 公尺: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的高度分級最高到 9 公尺,沒有依樓層數再放寬到 12 公尺的規定;樓梯間、昇降機間頂點往下計量超過 9 公尺的部分,就要計入建築物高度。同款出現的「百分之十二點五」是水平投影面積占建築面積的比例,不是高度,兩者是不同的量。
記憶點
樓梯間、昇降機間不計入建築物高度:一般 6 公尺、昇降機通達屋頂 9 公尺,且投影面積要在比例之內,兩個要件都要過。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