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35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何種建築物在新建時,不需要檢討建築物節約能源項目?

  1. A學校類
  2. B大型空間類
  3. C住宿類
  4. D作業廠房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35 題(場次代碼 113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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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對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的管制對象。住宿類、學校類、大型空間類各有專屬的外殼節能指標與基準,新建時都要檢討;作業廠房則是節約能源設計適用範圍明文排除的對象。

正解理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15 條第 1 項要求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依設計技術規範辦理,同編第 315 條第 2 項授權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訂定該規範,《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第 1 節也載明節能規範即依此授權訂定。建築技術規則本身則針對三類建築物直接設定基準:住宿類管制外牆平均熱傳透率與建築外殼等價開窗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10 條),學校類管制行政辦公、教室等居室空間的窗面平均日射取得量(同編第 311 條),大型空間類管制依平均立面開窗率計算的窗面平均日射取得量基準值(同編第 312 條)。

三類都有明確的指標與基準,新建時就必須逐項檢討。作業廠房是工廠中供生產作業使用的空間,建築技術規則對它的專門規定集中在單層樓地板面積與隔間(《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71 條第 1 項)、淨高(同編第 274 條)、與附屬空間之間的防火區劃(同編第 271 條第 2 項)及附屬空間面積比例(同編第 272 條第 1 項、第 272 條第 2 項),沒有任何外殼節能指標;而建築技術規則關於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的適用範圍,也把機房、作業廠房、非營業用倉庫列為不適用的對象。因此四者之中,新建時不需要檢討節約能源項目的是作業廠房,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學校類:不符題目所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11 條把 D 類第三組、D 類第四組、F 類第二組列為學校類建築物,其行政辦公、教室等居室空間的窗面平均日射取得量必須低於各氣候分區的基準值,新建時要檢討。考生常把「浴廁、樓梯間、機械間、停車等空間不納入評估範圍」(《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第 9.3.6.2 節)誤讀成學校類可免檢討;那只是評估範圍的取捨,教室與辦公居室仍在管制內。

  2. (B)

    大型空間類:不符題目所問。《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第 5.2.4 節所稱大型空間類為 A-1 集會表演與 D-1 健身休閒;《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12 條要求其居室空間的窗面平均日射取得量低於依平均立面開窗率算出的基準值,計算範圍包括地上層及地下層所有臨接外氣的外牆、門窗(《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第 9.3.3 節),且全部開窗部分都要納入計算(同規範第 9.3.6.2 節)。《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12 條的但書只是在特定開窗條件下免受此基準限制,屬個案例外,不是整類建築物免檢討。

  3. (C)

    住宿類:不符題目所問。《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第 5.2.2 節把 H-1 宿舍安養與 H-2 住宅列為住宿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10 條要求外殼不透光外牆的平均熱傳透率與建築外殼等價開窗率都低於基準值,新建時要檢討。住宿類用的指標是等價開窗率 Req(《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第 9.2 節),與學校類、大型空間類用的 AWSG(同規範第 9.3 節)不同,但「要檢討」這一點相同。

  4. (D)

    作業廠房:符合題目所問。作業廠房在建築技術規則中是以生產作業空間的身分受規範,條文管的是面積、隔間、淨高、防火區劃與附屬空間比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71 條第 1 項、第 274 條、第 271 條第 2 項、第 272 條第 1 項),並沒有對應的外殼節能指標;節約能源設計的適用範圍也把作業廠房與機房、非營業用倉庫一起排除,所以新建時不需要檢討節約能源項目。

記憶點

住宿類看 Req、學校類與大型空間類看 AWSG,三類都要檢討;機房、作業廠房、非營業用倉庫是節能設計的排除對象。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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