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34 題 · 單選 · 1.25 分

建築技術規則有關無障礙建築物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新建或增建建築物,應依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但供住宅使用之公寓大廈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者,不在此限
  2. B新建或增建建築物,應依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但建築基地面積未達 200 平方公尺者,或每棟每層樓地板面積均未達 100 平方公尺,不在此限正解 ✓
  3. C新建或增建建築物,應依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時,建築物設置之直通樓梯,至少應有 1 座為無障礙樓梯
  4. D新建或增建建築物,應依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時,建築物設有共用浴室者,每幢建築物至少應設置一處無障礙浴室

官方答案 B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34 題(場次代碼 113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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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無障礙建築物專章的適用範圍與但書,以及無障礙樓梯、無障礙浴室的設置數量規定。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第 1 項,為便利行動不便者進出及使用建築物,新建或增建建築物應依該章設置無障礙設施;但書列有三種免設情形:獨棟或連棟建築物自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住宅單位且第二層以上僅供住宅使用者;供住宅使用之公寓大廈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以及「除公共建築物外,建築基地面積未達一百五十平方公尺或每棟每層樓地板面積均未達一百平方公尺」者。

選項 (B) 把基地面積門檻寫成 200 平方公尺,又漏掉「除公共建築物外」這個前提,與條文不符,是本題要找的錯誤敘述。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正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第 1 項但書明列「供住宅使用之公寓大廈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為免設情形,選項文字與條文一致。這項豁免只及於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公寓大廈的共用部分不在豁免範圍內;而且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第 2 項,但書各款建築物的地面層仍應設置無障礙通路,不能把這個但書理解成整棟都不必設。

  2. (B)

    錯誤,不符之處有兩點。其一是數值:條文的基地面積門檻是未達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不是 200 平方公尺;每棟每層樓地板面積均未達 100 平方公尺這一段則與條文相同。其二是前提:條文這種免設情形以「除公共建築物外」為限,選項把前提刪掉,等於讓所有小基地、小樓層的建築物都可免設,範圍被擴大。改成「除公共建築物外,建築基地面積未達一百五十平方公尺或每棟每層樓地板面積均未達一百平方公尺者,不在此限」才正確。此外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第 2 項,即使落入這種免設情形,地面層仍應設置無障礙通路。

  3. (C)

    正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之 2,建築物設置之直通樓梯,至少應有一座為無障礙樓梯,選項的「至少應有 1 座」與條文相符。條文要求的是「至少一座」,不是每一座直通樓梯都要做成無障礙樓梯。被指定為無障礙樓梯者,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301 節,其設計適用設計規範的樓梯章;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之 1,樓梯也屬應有無障礙通路通達的設施。

  4. (D)

    正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之 4,建築物設有共用浴室者,每幢建築物至少應設置一處無障礙浴室,選項與條文一致。要件有兩層:先要「設有共用浴室」才會觸發;觸發後以「每幢」為單位至少一處。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602.1 節,無障礙浴室應設於無障礙通路可到達之處;依同規範第 601 節,其浴缸或淋浴間設計適用設計規範的浴室章。

記憶點

無障礙小規模免設要同時看前提與門檻:「除公共建築物外」,基地未達一百五十平方公尺或每層均未達一百平方公尺,而且地面層仍要有無障礙通路。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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