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空間原本使用 20 W、2000 lm 的 A 燈具,更新後採用 18 W、2500 lm 的 B 燈具,在其他照明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若燈具數量維持不變,更新後照度會提升為 1.25 倍
- B若燈具數量維持不變,更新後照明功率密度會下降為 0.9 倍
- C若照度維持不變,A 燈具數量為 B 燈具之 1.25 倍
- D若照度維持不變,更新後整體照明耗能為更新前的 0.8 倍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環境控制」乙段測驗第 9 題(場次代碼 113190,全卷 4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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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照度與燈具光通量的比例關係、照明功率密度(單位面積照明功率)與整體耗能的比較,關鍵在分清楚「燈具數量不變」與「照度不變」兩種前提。
正解理由
照度不變時,總光通量要相同,A 燈具數量為 B 燈具的 2500 ÷ 2000 = 1.25 倍;整體耗能 = 燈具數量 × 單燈功率,更新後與更新前的比值為 18 ÷ (20 × 1.25) = 0.72,也就是降為 0.72 倍,而不是選項所說的 0.8 倍。題目問錯誤敘述,(D) 的數值與計算不符,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正確。燈具數量與其他照明條件不變時,照度與單燈光通量成正比,2500 lm ÷ 2000 lm = 1.25,照度提升為 1.25 倍。
- (B)
正確。照明功率密度是總照明功率除以面積,燈具數量與面積都不變,比值就是單燈功率比 18 W ÷ 20 W = 0.9,下降為 0.9 倍。
- (C)
正確。照度不變即總光通量不變,數量 × 單燈光通量相同,數量比與單燈光通量比成反比,A 燈具數量為 B 燈具的 2500 ÷ 2000 = 1.25 倍。
- (D)
錯誤。照度不變的前提下,B 燈具數量只需 A 燈具的 1.25 分之一,單燈功率又由 20 W 降為 18 W,兩個因素同時作用,整體耗能比為 18 ÷ (20 × 1.25) = 0.72。選項寫 0.8 倍與計算結果不符,正確敘述應為「更新後整體照明耗能為更新前的 0.72 倍」。
演算步驟
- ① 數量不變時照度比:2500 lm ÷ 2000 lm = 1.25
- ② 數量不變時功率密度比:18 W ÷ 20 W = 0.9
- ③ 照度不變時燈具數量比 N_A ÷ N_B = 2500 lm ÷ 2000 lm = 1.25
- ④ 照度不變時耗能比:(N_B × 18 W) ÷ (N_A × 20 W) = 18 W ÷ (20 W × 1.25) = 0.72
記憶點
照度看光通量、功率密度看瓦數;照度不變時的節能比 = 新舊單燈功率比 × 新舊燈具數量比。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