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24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建築物留設之開放空間有效面積總和,不得少於法定空地面積百分之多少?

  1. A30
  2. B40
  3. C50
  4. D60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24 題(場次代碼 108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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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制度中,開放空間有效面積總和相對於法定空地面積的最低比例。

正解理由

先確認適用範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81 條規定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除都市計畫書圖或都市計畫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依建築技術規則該章之規定,所以題目情境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綜合設計專章。再看數量門檻:《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87 條規定「建築物留設之開放空間有效面積之總和,不得少於法定空地面積之百分之六十」。這句話有三個要件:①比較對象是「開放空間有效面積」,不是開放空間的實際面積;

②要件是「總和」,即基地內各處開放空間的有效面積加總;③比較基準是「法定空地面積」,不是基地面積;下限為百分之六十。題目問的正是這個下限,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30: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87 條的下限。開放空間有效面積總和只達法定空地面積的百分之三十,不符合綜合設計的要件;正確門檻為百分之六十。

  2. (B)

    40:同樣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87 條的下限,不符合題目所問;正確門檻為百分之六十。

  3. (C)

    50:仍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87 條所定的百分之六十,未達門檻;考生容易以「過半」作為直覺答案,但條文訂的是百分之六十,不是半數。

  4. (D)

    60: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87 條「不得少於法定空地面積之百分之六十」完全一致,為正解。

記憶點

綜合設計的開放空間要「有效面積總和 ≥ 法定空地 × 百分之六十」,分母是法定空地,不是基地面積。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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