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40 題 · 單選 · 1.25 分

高層建築物應依規定設置防災中心,防災中心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多少平方公尺?

  1. A20 平方公尺
  2. B25 平方公尺
  3. C30 平方公尺
  4. D40 平方公尺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40 題(場次代碼 107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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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之設置要件《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59 條——位置、樓地板面積下限、防火區劃與內裝材料,以及應集中於防災中心的防災設備顯示與控制裝置。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59 條,高層建築物應設置防災中心,要件可拆成四項:①設於避難層或其直上層或直下層;②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 40 平方公尺;③以具有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室內牆面及天花板(包括底材)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④電氣電力、消防安全、排煙通風、昇降及緊急昇降、連絡通信廣播、瓦斯緊急遮斷等設備之顯示裝置及控制,應設於防災中心。

題目問的是②的面積下限。消防法令《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38 條對防災中心同樣規定樓地板面積應在 40 平方公尺以上,建築與消防兩套規定的下限一致,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不符。20 平方公尺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59 條的下限。若把下限訂在這裡,面積介於 20 與 40 平方公尺之間的防災中心都會被當成合格,與「不得小於 40 平方公尺」抵觸。防災中心要容納④所列各類設備的顯示與控制裝置,以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38 條要求的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面積下限的意義在於確保這些設備與操作人員有足夠空間。

  2. (B)

    不符。25 平方公尺同樣低於 40 平方公尺的下限。考生容易被《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59 條後段的「二十五層」干擾——那是高層建築物高度達二十五層或九十公尺以上時,防災中心另須具備記錄監視控制、火災處理流程指導、逃生引導廣播等監控系統功能的門檻,單位是「層數」,不是面積。

  3. (C)

    不符。30 平方公尺仍低於 40 平方公尺。容易混淆的是《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38 條「出入口至屋外任一出入口之步行距離在三十公尺以下」,那是防災中心位置的步行距離上限,單位是公尺而非平方公尺,所指的量完全不同。

  4. (D)

    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59 條明定防災中心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 40 平方公尺,《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38 條亦規定應在 40 平方公尺以上,兩者一致,是題目所問的下限值。

記憶點

防災中心「40 平方公尺、二小時防火時效、耐燃一級內裝、避難層或其上下一層」,二十五層是加裝監控系統的門檻,三十公尺是步行距離,都不是面積。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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