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8 層樓高之百貨商場,其屋頂避難平臺除特別安全梯必須通達外,屋頂避難平臺設置之面積合計至少不得小於 5 層以上最大樓地板面積之多少?
- A1/4
- B1/3
- C1/2正解 ✓
- D3/4
官方答案 C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10 題(場次代碼 106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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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五層以上樓層供B-2組(百貨商場)使用時,屋頂避難平臺的設置義務與面積下限,面積合計須達該棟建築物五層以上最大樓地板面積的二分之一。
正解理由
先確認用途類組:百貨商場供商品批發、展售或商業交易,且使用人替換頻率高,依《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 3 條之 3 屬B類商業類之B-2「商場百貨」組。再看適用門檻: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9 條,建築物在五層以上之樓層供A-1、B-1及B-2組使用者,應設置具有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通達之屋頂避難平臺;題目為 8 層樓高之百貨商場,五層以上樓層確有B-2組使用,門檻成立。
最後看面積要件:同條第一款規定屋頂避難平臺應設置於五層以上之樓層,其面積合計不得小於該棟建築物五層以上最大樓地板面積二分之一,也就是題目所問的 1/2。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6 條第 1 項,通達供此類用途且位於五層以上之樓層的直通樓梯,均應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並均應通達屋頂避難平臺,與題幹「特別安全梯必須通達」相呼應。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1/4:不符合題目所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9 條對面積「合計」的下限是五層以上最大樓地板面積的二分之一,1/4 只有法定下限的一半,面積不足以容納五層以上樓層人員在屋頂暫時避難;要符合規定須改為 1/2。
- (B)
1/3:不符合題目所問。1/3 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9 條確實出現,但它是「分層設置時,其中一處面積」的下限,不是各處面積「合計」的下限;題目問的是合計至少多少,把單處下限當成合計下限是本題最典型的陷阱,合計應為 1/2。
- (C)
1/2:符合題目所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9 條第一款明定屋頂避難平臺面積合計不得小於該棟建築物五層以上最大樓地板面積二分之一,本題 8 層百貨商場屬五層以上供B-2組使用,正好適用此一合計下限。
- (D)
3/4:不符合題目所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9 條並未要求達到五層以上最大樓地板面積的 3/4,此數值高於法定下限,不是條文所定的「至少不得小於」之值;法定合計下限為 1/2。
記憶點
屋頂避難平臺:五層以上供A-1、B-1、B-2使用才要設,面積「合計一半、單處三分之一」,邊長不小於六公尺、分層各處不小於二百平方公尺。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