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無障礙設施「輪椅觀眾席位」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多廳式之場所,輪椅觀眾席數量,可依各廳觀眾席位總數量計算平均設置之正解 ✓
- B輪椅觀眾席位可考量安裝可拆卸之座椅,如未有輪椅使用者使用時,得安裝座椅
- C單一輪椅觀眾席位寬度不得小於 90 公分;有多個輪椅觀眾席位時,每個空間寬度不得小於 85 公分
- D觀眾席位地面坡度不得大於 1/50
官方答案 A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1 題(場次代碼 107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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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無障礙設施「輪椅觀眾席位」的設計要求,包括多廳式場所的席位數量計算方式、座椅彈性運用、席位寬度與地面坡度。題目問「錯誤」者,要逐項對照設計規範的原文。
正解理由
輪椅觀眾席位的數量,先由《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之 5 依「固定座椅席位數量」查表決定應設幾個;遇到一棟建築物裡有好幾個廳的情形,《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702.3 節明定「多廳式之場所,其輪椅觀眾席位數量,應依各廳觀眾席位之固定坐椅席位數分別計算」。也就是每一個廳各自拿自己的固定座椅數去查表、各自設置,而不是把全部廳的座位加總後再平均分配。
選項 (A) 寫成「依各廳觀眾席位總數量計算平均設置」,計算基準(總數量 vs. 各廳分別)與設置方式(平均 vs. 各廳各自符合)兩處都與規範不符,是錯誤敘述。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錯誤,本題答案。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702.3 節,多廳式場所要「依各廳」的固定坐椅席位數「分別計算」。選項有兩個不符處:其一,計算基準寫成「各廳觀眾席位總數量」,應改為「各廳各自的固定坐椅席位數」;其二,設置方式寫成「平均設置」,應改為每一廳都要各自達到《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之 5 表列的數量。分別計算的結果通常比合計後查表更多,因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之 5)的級距是累進的,合計會讓小廳分到的席位不足,甚至某些廳完全沒有輪椅席位。
- (B)
正確。《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702.5 節「座椅彈性運用」原文即為:輪椅觀眾席位可考量安裝可拆卸之座椅,如未有輪椅使用者使用時,得安裝座椅。重點是「可拆卸」:席位空間平時可以放座椅給一般觀眾,但有輪椅使用者時必須能拆下還原成輪椅空間,所以不能是固定死的座椅。
- (C)
正確。《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703.1 節規定單一輪椅觀眾席位寬度不得小於 90 公分;有多個輪椅觀眾席位並排時,每個空間寬度不得小於 85 公分,與選項逐字相符。並排時可稍窄,是因為相鄰輪椅之間可以共用側邊的迴旋餘裕。
- (D)
正確。《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702.1 節規定輪椅觀眾席位的地面應堅硬平整、防滑,且坡度不得大於 1/50。觀眾席常見階梯式或斜坡式地面,但輪椅停放的位置本身要接近水平,否則輪椅容易滑動、使用者難以穩定停留。
記憶點
多廳式場所的輪椅觀眾席位是「各廳分別計算」,不是「總數平均」;地面坡度上限 1/50,單一席位寬 90 公分、多個並排每個 85 公分。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