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77 題 · 單選 · 1.25 分

有關無障礙客房內求助鈴設計,應至少設置 2 處,有關其設置高度,下列何者正確?

  1. A其中一處求助鈴按鍵中心點距地板高 150 公分
  2. B其中一處求助鈴按鍵中心點距地板高 100 公分正解 ✓
  3. C其中一處求助鈴按鍵中心點距地板高 80 公分
  4. D其中一處求助鈴按鍵中心點距地板高 70 公分

官方答案 B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77 題(場次代碼 112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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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無障礙客房內求助鈴的設置數量與位置,兩處求助鈴各自的按鍵中心點高度範圍。

正解理由

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1005.1 節,無障礙客房內求助鈴應至少設置 2 處,要件可拆成三層:其一是數量,至少 2 處;其二是高度,一處按鍵中心點設於距地板面 90 公分至 120 公分範圍內,供坐輪椅或站立的人伸手按壓,另一處是供跌倒後使用之求助鈴,按鍵中心點距地板面 15 公分至 25 公分範圍內;其三是標示,應明確標示、易於操控。題目四個選項都在問「其中一處」的高度,所以只要數值落在上述兩個範圍之一即可成立。100 公分介於 90 公分與 120 公分之間,正是一般使用的那一處求助鈴。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錯誤。150 公分超過上限 120 公分,坐在輪椅上的人伸手不易觸及;它也遠高於跌倒用求助鈴的 15 公分至 25 公分,兩個範圍都落空。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1005.1 節,一般使用的那一處應設在 90 公分至 120 公分範圍內才對。

  2. (B)

    正確。100 公分落在《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1005.1 節所定 90 公分至 120 公分的範圍內,屬於一般使用的那一處求助鈴;另一處再搭配 15 公分至 25 公分的跌倒用求助鈴,就湊齊「至少 2 處」的要求。

  3. (C)

    錯誤。80 公分低於一般使用求助鈴的下限 90 公分,又高於跌倒用求助鈴的上限 25 公分,夾在兩個範圍中間,哪一處都對不上。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1005.1 節,要嘛提高到 90 公分至 120 公分,要嘛降到 15 公分至 25 公分。

  4. (D)

    錯誤。70 公分同樣卡在兩個範圍之間:比 90 公分低,又比 25 公分高。這個高度對坐姿或站姿使用者偏低、需要彎腰,對倒在地面的人又太高、伸手搆不到,兩種情境都不便。應調整到《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1005.1 節所定兩個範圍之一。

記憶點

客房求助鈴「一高一低」:高的 90~120 公分給伸手按,低的 15~25 公分給跌倒後按。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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