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營造業法規定,評鑑為第一級之營造業,並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相關機關(構)辦理複評合格之優良營造業,承攬政府工程時,申領工程預付款,可增加百分之多少?
- A10正解 ✓
- B15
- C20
- D25
官方答案 A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69 題(場次代碼 112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AI 詳解免費
本題考點
營造業法對優良營造業的認定要件與獎勵方式,尤其是承攬政府工程時押標金、工程保證金、工程保留款與工程預付款各自的優惠方向與幅度。
正解理由
先看主體要件:依《營造業法》第 43 條第 1 項,中央主管機關對綜合營造業及認有必要之專業營造業定期評鑑,評鑑結果分為三級。再依《營造業法》第 51 條第 1 項,評鑑為第一級之營造業,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相關機關(構)辦理複評合格者,才是優良營造業,兩段缺一不可。接著看效果:同項規定應以兩種方式獎勵,其一是頒發獎狀或獎牌、公開表揚;另一個是承攬政府工程時的財務優惠。
財務優惠又分兩個方向:押標金、工程保證金或工程保留款「得降低百分之五十以下」,申領工程預付款則「增加百分之十」。題目問的是預付款可增加多少,條文寫明為百分之十,對應選項 (A) 10,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10:與《營造業法》第 51 條第 1 項「申領工程預付款,增加百分之十」一致,符合題目所問。
- (B)
15:條文對預付款的增加幅度是百分之十,不是 15;優良營造業的獎勵規定中也沒有以 15 為幅度的項目。正確數值是百分之十。
- (C)
20:與條文的百分之十不符,幅度高於法定值。正確數值是百分之十。
- (D)
25:與條文的百分之十不符。也不要把押標金等「得降低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幅度混進來,那是降低擔保負擔的上限,方向是「降」而不是「加」,對象也不是預付款。正確數值是百分之十。
記憶點
優良營造業=評鑑第一級+複評合格;押標金、保證金、保留款「降」最多百分之五十,預付款「加」百分之十。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