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建築師 · 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16 題 · 單選 · 1.25 分

下列何者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關於分戶樓板之衝擊音隔音構造?

  1. A鋼筋混凝土造樓板厚度在 15 公分以上,其上鋪設橡膠緩衝材(厚度 0.8 公分以上,動態剛性 50 百萬牛頓/立方公尺以下),其上再鋪設混凝土造地板(厚度 5 公分以上,以鋼筋或鋼絲網補強),地板表面材得不受限
  2. B鋼承板式鋼筋混凝土造樓板最大厚度在 19 公分以上,其上鋪設玻璃棉緩衝材(密度 96 至 120 公斤 /立方公尺)厚度 0.8 公分以上,其上再鋪設木質地板厚度合計在 1.2 公分以上
  3. C鋼筋混凝土造樓板厚度在 15 公分以上,其上鋪設架高地板其木質地板厚度合計在 2 公分以上者,架高角材或基座與樓板間須鋪設橡膠緩衝材(厚度 0.5 公分以上)或玻璃棉緩衝材(厚度 0.5 公分以上),架高空隙以密度在 60 公斤/立方公尺以上、厚度在 5 公分以上之玻璃棉、岩棉或陶瓷棉填充正解 ✓
  4. D鋼承板式鋼筋混凝土造樓板最大厚度在 19 公分以上,其上鋪設岩棉緩衝材(密度 100 至 150 公斤/ 立方公尺)厚度 2.5 公分以上,其上再鋪設混凝土造地板(厚度 5 公分以上,以鋼筋或鋼絲網補強),地板表面材得不受限

官方答案 C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16 題(場次代碼 112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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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對連棟住宅、集合住宅分戶樓板衝擊音隔音構造的規定,也就是結構樓板之上各種表面材(含緩衝材)組合的材料與厚度門檻。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6 條第 2 項,連棟住宅、集合住宅之分戶樓板屬於新建或增建建築物樓板衝擊音隔音設計的適用範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6 條之 6 第 1 項再規定分戶樓板的構造應符合所列規定之一:結構層為鋼筋混凝土造樓板厚度在 15 公分以上,或鋼承板式鋼筋混凝土造樓板最大厚度在 19 公分以上,其上鋪設的表面材(含緩衝材)再從所列組合中擇一。選項 (C) 套用的是架高地板組合:木質地板厚度合計在 2 公分以上,架高角材或基座與樓板間須鋪設緩衝材,架高空隙以密度在 60 公斤/立方公尺以上、厚度在 5 公分以上之玻璃棉、岩棉或陶瓷棉填充。

問題出在緩衝材的厚度:規定中橡膠緩衝材為零點五公分以上,玻璃棉緩衝材則須零點八公分以上;選項把玻璃棉緩衝材寫成 0.5 公分以上,低於規定門檻,因此不符合分戶樓板的衝擊音隔音構造。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符合。結構層為鋼筋混凝土造樓板 15 公分以上,表面材對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6 條之 6 第 1 項的橡膠緩衝材組合:橡膠緩衝材厚度 0.8 公分以上、動態剛性 50 百萬牛頓/立方公尺以下,其上再鋪設以鋼筋或鋼絲網補強、厚度 5 公分以上的混凝土造地板,地板表面材不受限。主體、材料與各項數值都與規定一致。

  2. (B)

    符合。結構層為鋼承板式鋼筋混凝土造樓板最大厚度 19 公分以上,表面材對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6 條之 6 第 1 項的玻璃棉緩衝材組合:密度 96 至 120 公斤/立方公尺、厚度 0.8 公分以上,其上再鋪設木質地板厚度合計 1.2 公分以上,與規定一致。

  3. (C)

    不符合。結構層 15 公分、木質地板合計 2 公分、橡膠緩衝材 0.5 公分、填充材密度 60 公斤/立方公尺與厚度 5 公分,這幾項都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6 條之 6 第 1 項的架高地板組合相同;唯一不符之處是玻璃棉緩衝材的厚度,規定為零點八公分以上,選項只寫 0.5 公分以上。要改成「玻璃棉緩衝材(厚度 0.8 公分以上)」才符合規定。

  4. (D)

    符合。結構層為鋼承板式鋼筋混凝土造樓板最大厚度 19 公分以上,表面材對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6 條之 6 第 1 項的玻璃棉或岩棉緩衝材組合:岩棉緩衝材密度 100 至 150 公斤/立方公尺、厚度 2.5 公分以上,其上再鋪設以鋼筋或鋼絲網補強、厚度 5 公分以上的混凝土造地板,地板表面材不受限,與規定一致。

記憶點

架高地板下的緩衝材「橡膠零點五、玻璃棉零點八」,同一個組合裡兩種材料的厚度門檻不同,選項常把其中一個換成另一個的數字。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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