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建築師 · 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26 題 · 單選 · 1.25 分

有關木構造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1. A獨立木柱的柱腳為了防止雨淋積水而腐爛,會用墩柱或是金屬柱腳來抬高柱腳使其不積水正解 ✓
  2. B常用 2×4 木構造建築,因木材本身就是保溫材料並不需要額外設置隔熱材料
  3. C管柱為一層樓以上木構造自底層貫通至頂層的垂直構件
  4. D我國木構造構架的主要種類有抬梁式、抬柱式及中柱式

官方答案 A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26 題(場次代碼 111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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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木構造的構造防腐(柱腳如何避免積水腐朽)、框組壁工法(2×4)的隔熱構成、軸組工法中「通柱」與「管柱」的區分,以及傳統木構架的分類名稱。

正解理由

木材腐朽是木腐菌繁殖的結果,而木腐菌需要水分、氧氣、適當溫度與木材養分同時存在才能滋長;這些條件之中,構造上最容易控制的就是水分。獨立木柱最容易長期受潮的部位是柱腳:雨水落地後積在柱底,柱底的木口(橫斷面)順著纖維方向以毛細作用吸水,吸水速度遠快於側面,柱腳因此常是木柱最先腐爛的地方。用石造或混凝土墩柱(柱珠、柱礎)把柱腳墊高,或以金屬柱腳鐵件把柱托離地面,讓柱底不接觸積水、雨後能通風乾燥,就切斷了腐朽所需的水分條件。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76 條把柱腳鐵件與勒腳牆、錨栓等並列為木構造須依技術規範構築的部位,柱腳處理本來就是木構造的固定構造要點。選項 A 的敘述與上述原理一致。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正確。柱腳墊高的目的,是讓柱底木口不直接接觸地面與積水,雨後能迅速乾燥,阻斷木腐菌所需的水分;傳統建築以石柱珠達成,現代木構造則多用混凝土墩柱或金屬柱腳鐵件。金屬柱腳鐵件除了把柱抬離地面,同時把柱固定在基礎上,負責傳遞上拔力與水平力,兼具防腐與結構兩種功能。

  2. (B)

    錯誤。2×4 木構造即框組壁工法,以 2×4 規格材作為牆骨(間柱),牆體是由間柱、上下框與內外面板圍成的空腔。木材的熱傳導性雖然比金屬、混凝土低,但牆骨只佔牆面的一小部分,牆面大部分是面板加上中間的空氣層,並沒有一層連續的木材可以當保溫層;空腔內的空氣若不封閉、不填充,也會對流散熱。因此框組壁工法的外牆與屋頂,通常在間柱之間的空腔填入玻璃棉、岩棉等隔熱材,並配合防潮層防止壁內結露。選項有兩處不符:把木材當成足以取代隔熱層的保溫材料,以及據此認定不需設隔熱材。改成「框組壁工法通常須在牆骨空腔內另設隔熱材」才對。

  3. (C)

    錯誤。軸組工法中,自底層土台貫通至頂層、中間不斷開的柱稱為「通柱」,通常配置在建築物隅角等受力關鍵位置;「管柱」則是只跨一個樓層、在樓層處被橫架材(梁、胴差)截斷的柱。選項把通柱的定義套到管柱上,名稱與構件對應錯置。《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97 條要求平房或樓房之主構木材用上下貫通之整根木柱,但接合處強度大於或等於整根木柱強度者不在此限,這裡所說「上下貫通之整根木柱」正是通柱的概念。改成「通柱為自底層貫通至頂層的垂直構件,管柱僅及一層」才對。

  4. (D)

    錯誤。我國傳統木構架的主要類型是「抬梁式」(柱上架梁、梁上立短柱再架較短的梁,層層抬高形成屋坡,室內可得較大跨度)、「穿斗式」(柱直接承檁,以穿枋橫向穿過各柱串連成排架,柱距較密)與「井幹式」(以原木層層疊成井字形牆體承重),實務上也有抬梁與穿斗混合使用的作法。「抬柱式」不是構架分類的名稱;「中柱式」則常指西式屋架中以中央立柱支撐屋脊的桁架形式,屬屋架形式,不是傳統構架的分類。選項三個名稱中有兩個不符,正確的組合應為抬梁式、穿斗式、井幹式。

記憶點

柱腳防腐靠「墊高、隔水、通風」;通柱貫通、管柱只一層;傳統構架記「抬梁、穿斗、井幹」。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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