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73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室內裝修行為?

  1. A高度超過 1.2 公尺固定於地板之隔屏
  2. B分間牆之變更
  3. C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4. D活動隔屏、地毯之黏貼及擺設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73 題(場次代碼 107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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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對「室內裝修」的定義,採「排除黏貼及擺設+列舉四類行為」的寫法;題目要找出被排除、不屬於室內裝修的行為。

正解理由

《建築法》第 77 條之 2 第 1 項要求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同法第 77 條之 2 第 4 項授權內政部訂定審查許可程序等事項,本辦法即依此授權訂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1 條)。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 條,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四、分間牆變更。判斷分兩步:先看行為是否屬於排除清單中的黏貼及擺設,再看是否落入四類列舉行為。選項 (A)(B)(C) 分別對應第三、四、一類列舉行為,都屬於室內裝修;選項 (D) 的活動隔屏、地毯之黏貼及擺設,正好是《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 條排除清單的內容(條文用語為「地氈」),不屬於室內裝修。本題問「非屬」,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敘述正確,屬於室內裝修。對應《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 條「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要件有兩個:高度超過 1.2 公尺、固定設置,選項兩者都具備。反過來說,高度未超過 1.2 公尺的矮隔屏,或沒有固定、可隨時移動的活動隔屏,就不落在這一類。

  2. (B)

    敘述正確,屬於室內裝修。分間牆變更是《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 條列舉的第四類行為。分間牆牽涉防火避難動線與區劃,所以《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25 條另規定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共安全時,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可見它被納入室內裝修的管制範圍。

  3. (C)

    敘述正確,屬於室內裝修。對應《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 條「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關鍵要件是「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若只是懸掛或擺放、未固著於構造體的物件,就不符合這個要件。

  4. (D)

    敘述錯誤,不屬於室內裝修。《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 條把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明文排除在室內裝修之外。這類物件沒有固著於構造體,可隨時移動,不改變天花板、牆面、分間牆等固定部位。若要成為室內裝修,隔屏必須改成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 1.2 公尺且固定設置,才會落入第三類列舉行為。

記憶點

室內裝修=固著天花板、內部牆面、高度超過 1.2 公尺的固定隔屏、分間牆變更;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的黏貼擺設都不算。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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