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38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有關建築耐風設計,除依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規定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各種地況下,風速呈現隨距地面高度增加而遞增之垂直分布
  2. B任一地點之基本設計風速,係假設該地點之地況為平坦開闊之地面,離地面 5 公尺高,相對於 50 年回歸期之 10 分鐘平均風速正解 ✓
  3. C一般建築物之設計風速,其回歸期為 50 年,其他各類建築物應依其重要性,對應合宜之回歸期,訂定用途係數
  4. D對風較敏感之柔性建築物,其陣風反應因子應考慮建築物之動力特性

官方答案 B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38 題(場次代碼 114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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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構造編耐風設計的基本名詞定義,包括風速垂直分布、基本設計風速的定義條件(地況、高度、回歸期、平均時間)、用途係數與陣風反應因子。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 條,基本設計風速的定義有四個條件:地況為平坦開闊之地面、離地面十公尺高、相對於五十年回歸期、十分鐘平均風速;《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第 2.4 節也同樣寫明是地況 C、離地面 10 公尺高。選項 (B) 其他三個條件都對,唯獨把高度寫成離地面 5 公尺,與規定的 10 公尺不符,是錯誤敘述。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正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 條規定各種地況下,風速隨距地面高度增加而遞增之垂直分布法則依規範規定;《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第 2.3 節並說明風速隨高度遞增的程度與地況種類有關,以指數律公式計算。選項所述「隨高度增加而遞增」符合規定。

  2. (B)

    錯誤,本題答案。基本設計風速的參考高度是離地面 10 公尺,不是 5 公尺;其餘「平坦開闊之地面」「50 年回歸期」「10 分鐘平均風速」三個條件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 條相符。改成「離地面 10 公尺高」才正確。

  3. (C)

    正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 條規定一般建築物之設計風速,其回歸期為五十年,其他各類建築物應依其重要性對應合宜之回歸期,訂定用途係數;《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第 2.5 節則以用途係數 I 把重要建築物提高到 100 年回歸期、重要性較低者降到 25 年回歸期。

  4. (D)

    正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 條明定對風較敏感之柔性建築物,其陣風反應因子應考慮建築物之動力特性;《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第 2.7 節對柔性建築物另以含共振反應因子的公式計算,與普通建築物的算法區分。

記憶點

基本設計風速四要件:地況 C(平坦開闊)、離地 10 公尺、50 年回歸期、10 分鐘平均風速,缺一或改一就是錯。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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