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建築師 · 建築結構第 14 題 · 單選 · 1.5 分

關於木質構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需考量潛變造成之影響
  2. B垂直纖維方向之壓陷(壓縮)具有韌性行為
  3. C可藉由節點處之接合扣件(如:螺栓)提升結構系統的韌性
  4. D木料強度隨著其含水率減少而減低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結構」乙段測驗第 14 題(場次代碼 111180,全卷 4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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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木質構造的材料與結構特性,包括潛變、垂直纖維方向壓陷的變形行為、接合部提供韌性的機制,以及含水率與木材強度的關係。

正解理由

木材是會吸濕的天然材料,細胞壁內的結合水會削弱纖維間的分子結合力:在纖維飽和點以下,含水率越低,細胞壁越緻密、剛硬,強度與彈性模數越高;含水率升高,強度隨之下降。規範的調整方向也是如此:《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6.1.6 節要求設計時若木材之平均含水率無法保持在 19%以下,接合部位之容許應力應予減少 1/3;同規範第 4.6.4 節則規定合板若 12 個月期間之平均含水率在 25%以上,容許應力與彈性模數都要乘上調整係數折減(受彎、受拉、剪斷為 0.6,受壓為 0.4)。

兩者都是「含水率高,容許應力打折」;反過來說,含水率減少時強度是提高,不是減低。(D) 把方向講反,是本題要找的錯誤敘述,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正確。《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3.3.2 節明定潛變所引起之變形對結構體會有相當之影響,應納入考量,尤其是靜不定結構。木材在長期持續載重下,變形會隨時間繼續增加,梁的長期撓度會大於剛加載時的彈性撓度,因此《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1.1 節也指出潛變後之容許最大撓曲要視不同使用狀況而定。靜不定結構受支承束制,潛變變形會造成內力重分配,所以規範特別點名。此敘述與規範一致。

  2. (B)

    正確。力與纖維垂直時,受壓的是一束束中空管狀細胞的側壁:細胞壁被逐步壓扁、壓密,荷重超過比例限度後仍能繼續上升,變形很大卻不會突然斷裂,荷重與變形曲線呈延展、能吸收能量的形態,這就是題目所說的韌性行為。對照之下,《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1.1 節描述木材整體特性為無明顯之降伏點、伸長量亦小、有可能發生脆性破壞,這主要表現在順纖維受拉、受剪等斷裂型破壞;壓陷正是其中的例外。設計上壓陷也被獨立成一個檢核項目,《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4.3.2 節將「容許部分壓縮(壓陷)應力」與「容許全面壓縮應力」分開列值。考生常把「木材是脆性材料」整句套到所有受力方向,忽略了橫紋壓陷這一項。

  3. (C)

    正確。《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1.1 節說明使用非韌性材料所建造之結構體,係利用接合部之變形以獲得一些韌性;若接合部選用初期剛性高且會發生降伏變形之接合方法,構造體就具降伏點又有大變形能量,能量在接合部被吸收,成為韌性構造體。螺栓接合受力時,螺栓本身彎曲降伏,加上螺栓周圍木材的局部壓陷,正好提供這種可降伏、可大變形的機制;《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06 條也把接合圈及螺栓、接合板及螺栓列為木構材的接合方式。要分清楚的是:韌性來源在接合部,不在木材本身;而《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1.1 節也提到除利用膠合者外,以接合扣件接合者才會產生變形,膠合接合就不靠這種變形取得韌性。

  4. (D)

    錯誤。含水率與強度是反向關係:在纖維飽和點以下,含水率減少,木材強度與剛性提高;含水率增加,強度才下降。《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6.1.6 節對平均含水率無法保持在 19%以下者將接合部位容許應力減少 1/3,同規範第 4.6.4 節對合板平均含水率在 25%以上者以調整係數折減,含水率在 15%與 25%之間時再以直線內插求調整係數,都是「越濕越弱」。要改成正確敘述,應為「木料強度隨著其含水率減少而增加」,或「隨著其含水率增加而減低」。

記憶點

木材「越乾越強、越濕越弱」;木材本身偏脆,韌性靠橫紋壓陷與接合扣件的降伏變形取得,長期載重還要另計潛變。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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