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鋼骨鋼筋混凝土(SRC)構造的敘述,何者錯誤?
- A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若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柱時,梁除了同樣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之外,也可以採用鋼梁
- B相較於現場銲接方式,SRC 梁柱接頭於鋼構廠完工時銲上托梁,運輸成本可大幅降低正解 ✓
- C當主筋利用機械鋼筋接續器作鋼筋續接時,應距離鋼骨續接處之補強板或螺栓 250 mm 以上
- D鋼骨鋼筋混凝土梁之主筋續接應距柱之混凝土面 1.5 倍之梁深以上
官方答案 B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80 題(場次代碼 111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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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鋼骨鋼筋混凝土(SRC)構造中柱與梁的搭配型式、梁柱接頭托梁在工廠銲接的利弊,以及主筋續接位置要避開鋼骨續接處與梁端高應力區的構造原則。
正解理由
SRC 梁柱接頭常在鋼構廠把托梁(梁端短梁)先銲在柱鋼骨上,好處是銲接在工廠內進行,品質容易控制,現場只需以螺栓或銲接接續梁的中段。但代價是柱構件多了向外伸出的托梁,外形由一根直桿變成帶有懸臂突出物的立體構件,體積與所占空間大增,裝載效率下降,運輸時需較大的車輛或較少的裝載數量,運輸成本反而提高。換句話說,工廠銲托梁換來的是銲接品質,不是運費節省;(B) 說「運輸成本可大幅降低」與構件形狀的實際影響相反。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正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8 條,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之柱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設計時,其相接之梁得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或鋼梁;同編第 506 條也規定撓曲構材得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或鋼梁。要注意的是另一種柱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8 條規定採用鋼管混凝土柱時,相接之梁應採用鋼梁,只有包覆型柱才有兩種梁可選。
- (B)
錯誤。工廠先銲托梁的優點在於銲接品質與現場工期,缺點正是構件外形突出、體積變大,運輸與吊裝較不便、運輸成本較高;若要壓低運輸成本,是把柱鋼骨以直桿出廠、梁在現場接合,但那又要承擔現場銲接品質較難控制的問題。選項把「品質優勢」錯當成「運費優勢」,方向相反。
- (C)
正確。機械式鋼筋續接器本身有一定外徑與長度,若與鋼骨續接處的補強板(接合板)或螺栓位置重疊,鋼筋與鋼骨接合構件互相干擾,續接器無法順利鎖緊,混凝土也難以填充密實。《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17 條要求鋼骨鋼筋混凝土構材接合處之鋼骨、鋼筋、螺栓及接合板之配置應考慮施工之可行性,且不妨礙混凝土之澆置及填充密實;選項所述保持 250 mm 以上距離,就是落實此一要求的構造做法。
- (D)
正確。梁端靠近柱面處是彎矩與剪力最大、地震時預期產生塑鉸的區域,主筋在此續接會削弱傳力的可靠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16 條要求鋼骨鋼筋混凝土構材之續接處應具有足夠強度並能平順傳遞應力,且續接之位置宜避開應力較大之處;把主筋續接設在距柱之混凝土面 1.5 倍梁深以外,就是讓續接避開梁端高應力區。
記憶點
工廠銲托梁買到的是銲接品質,付出的是運輸體積與成本;續接一律避開高應力區與鋼骨接合構件。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