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建築師 · 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79 題 · 單選 · 1.25 分

政府採購法所謂公告金額是指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達到新臺幣多少元?

  1. A100 萬元正解 ✓
  2. B500 萬元
  3. C1,000 萬元
  4. D5,000 萬元

官方答案 A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79 題(場次代碼 111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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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政府採購法的「公告金額」門檻。公告金額是採購法分級管理的起算線,採購金額一旦達到這條線,機關就必須改走公開招標等較嚴格的程序;本題要考生把公告金額和採購法裡其他較高的金額門檻分開。

正解理由

依《政府採購法》第 2 條,採購法所稱採購,涵蓋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題幹所列「工程、財物及勞務」正是這個定義裡的三個類別。再依《政府採購法》第 19 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除屬選擇性招標或限制性招標的情形外,應公開招標;可見公告金額的功能,是決定一件採購「是否必須公開招標」。公告金額的數額不直接寫在採購法條文裡,而是由採購法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本題所問的公告金額為新臺幣 100 萬元,工程、財物、勞務三類共用同一數額。四個選項中只有 100 萬元是這條公開招標起算線,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100 萬元:符合題目所問。這就是公告金額本身,達到 100 萬元以上的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原則上都落入《政府採購法》第 19 條的公開招標要求;未達公告金額的採購,程序則可較為簡化。

  2. (B)

    500 萬元:不符合題目所問。500 萬元不是公告金額,公開招標的起算線比它低;若把門檻記成 500 萬元,等於把 100 萬元到 500 萬元之間原本就應公開招標的採購,誤放到門檻之下。改成 100 萬元才是公告金額。

  3. (C)

    1,000 萬元:不符合題目所問。1,000 萬元是勞務採購「查核金額」的級距,不是公告金額。查核金額是上級機關派員監辦開標、決標等程序的門檻,功能與公告金額(公開招標的門檻)不同,而且只對應勞務一類,不是工程、財物、勞務三類共用的數額。改成 100 萬元才對。

  4. (D)

    5,000 萬元:不符合題目所問。5,000 萬元是工程及財物採購的查核金額級距;《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16.2 節的說明也提到,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對一定金額(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的工程要求較嚴。這兩者都是「監督從嚴」的門檻,不是決定要不要公開招標的公告金額。改成 100 萬元才對。

記憶點

公告金額 100 萬元=公開招標起算線,三類採購共用;查核金額(工程、財物 5,000 萬元,勞務 1,000 萬元)=上級機關監辦線,兩條線功能不同,別互換。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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