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建築師 · 建築環境控制第 5 題 · 單選 · 1.5 分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一般居室之開口或開窗之有效通風面積與室內樓地板面積的百分比,不得小於多少?

  1. A3
  2. B5正解 ✓
  3. C7
  4. D10

官方答案 B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環境控制」乙段測驗第 5 題(場次代碼 109180,全卷 4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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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對居室自然通風的最低要求——一般居室及浴廁窗戶或開口之有效通風面積占該室樓地板面積的下限。

正解理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3 條第 1 項規定居室應設置能與戶外空氣直接流通之窗戶或開口,或有效之自然通風設備,或依建築設備編設置之機械通風設備,並分三類定標準:一般居室及浴廁之窗戶或開口之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廚房之有效通風開口面積不得小於樓地板面積十分之一,且不得小於零點八平方公尺;有效通風面積未達十分之一之觀眾席、鍋爐間等應設機械通風設備。題目問的是一般居室,下限是百分之五,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不符合題目所問。百分之三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3 條第 1 項所定一般居室的下限百分之五,以百分之三設計的開口不足以滿足一般居室的通風要求,正確下限應為百分之五。

  2. (B)

    符合題目所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3 條第 1 項明定一般居室及浴廁之窗戶或開口之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但設置符合規定之自然或機械通風設備者,不在此限。

  3. (C)

    不符合題目所問。百分之七並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3 條第 1 項所列任何一類空間的通風下限;一般居室的法定下限是百分之五,題目問「不得小於多少」,答的是法定門檻而不是任一較大的數值。

  4. (D)

    不符合題目所問。百分之十(十分之一)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3 條第 1 項對「廚房」有效通風開口面積的下限,也是觀眾席、鍋爐間等須設置機械通風設備的判斷門檻,不是一般居室的標準。把廚房標準套到一般居室,是把空間類別弄錯。

記憶點

通風開口:一般居室與浴廁百分之五,廚房十分之一且不少於零點八平方公尺。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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