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傾角變位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 A此法係以節點的傾角與變位為未知量,將每一構件桿端的力矩用傾角與變位來表示,並利用其相互的關係作成未知量(即傾角與變位)的聯立方程式,來求出未知量
- B傾角變位法可用於分析各種靜不定剛架
- C傾角變位法可用於分析各種靜不定梁
- D此法亦適用於解析桁架結構物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結構」乙段測驗第 24 題(場次代碼 107180,全卷 4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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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傾角變位法(又稱撓角變位法)的基本假設與適用範圍。它以節點轉角與構件兩端相對側移為未知量,屬於「以變位為未知數」的解法,處理的是以撓曲為主、節點能傳遞彎矩的梁與剛架,而不是只傳遞軸力的桁架。
正解理由
傾角變位法把每一根構件的桿端彎矩寫成三部分之和:載重造成的固端彎矩、兩端節點轉角造成的彎矩、構件兩端相對側移(以弦轉角表示)造成的彎矩。接著在每個節點列「交會於該節點的桿端彎矩總和與外加力矩平衡」,有側移時再補上層剪力平衡,組成以轉角與側移為未知量的聯立方程式,解出後回代即得各桿端彎矩。整套方法的出發點是「構件撓曲變形與桿端彎矩之間的關係」,前提是構件能承受彎矩、節點為剛接而能把彎矩傳給相鄰構件。
桁架的理想化假設恰好相反:各桿以鉸接相連、載重作用於節點,桿件只承受軸力,桿端彎矩恆為零,節點轉角也不會在桿件內引起任何彎矩,傾角變位法賴以成立的桿端彎矩式在桁架中根本無從建立。桁架內力應以節點法、斷面法(靜定桁架)或以軸向變形為基礎的諧和變形法、勁度矩陣法(靜不定桁架)求解。選項(D)把此法說成也適用於桁架,與方法的基本假設相違,是錯誤敘述,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正確。這正是傾角變位法的定義與流程:以節點的傾角(轉角)與變位(構件兩端相對側移)為未知量,把每根構件的桿端彎矩用這些未知量表示,再利用節點彎矩平衡、層剪力平衡等相互關係建立聯立方程式,解出未知量。敘述把「選未知量 → 寫桿端彎矩式 → 列平衡方程式 → 求解」四個步驟都講對了,沒有錯誤的要件。
- (B)
正確。靜不定剛架的梁柱以剛接相連,交會於同一節點的各桿端轉角相同、彎矩可以互相傳遞,正是傾角變位法處理的對象。無側移剛架只需以各節點轉角為未知量;有側移剛架再加入各層側移(弦轉角)為未知量,並補上對應的層剪力平衡方程式,因此有無側移的剛架都能分析。
- (C)
正確。連續梁、兩端固定梁、一端固定一端簡支梁等靜不定梁,可把支承點視為節點,以支承處可自由轉動的轉角為未知量列式;支承沉陷則當作已知的相對側移代入桿端彎矩式,同樣可以求解。因為此法以變位為未知量,靜不定次數的多寡不改變建立方程式的方式,所以適用於各種靜不定梁。
- (D)
錯誤。錯在「適用對象」這個要件:桁架構件兩端鉸接、只受軸力,桿端彎矩為零,節點轉角與桿力無關,傾角變位法以撓曲為基礎的桿端彎矩式無法建立,也就沒有可以列出的節點彎矩平衡方程式。改成正確的敘述應為:「傾角變位法適用於以撓曲為主的靜不定梁與剛架;桁架應以節點法、斷面法,或以軸向變形為基礎的諧和變形法、勁度矩陣法分析。」
記憶點
傾角變位法=以「轉角+側移」為未知量、處理「彎矩」的方法:梁與剛架能用,只有軸力的桁架不能用。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