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建築師 · 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71 題 · 單選 · 1.25 分

建築師與營造業共同參與投標的統包工程中,建築師扮演何種角色?

  1. A設計正解 ✓
  2. B營造
  3. C品管
  4. D監造

官方答案 A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71 題(場次代碼 106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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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統包的意義,以及建築師與營造業組成統包團隊時的分工;要連結建築法對設計人、監造人、承造人資格的規定來判斷。

正解理由

統包是政府採購的一種招標方式,指將工程的設計與施工(必要時含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由得標的廠商或團隊同時負責「設計」與「施工」兩段工作。建築工程中這兩段的法定資格不同:《建築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建築物設計人及監造人為建築師,以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為限;同法第 14 條規定承造人為營造業,以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廠商為限。因此建築師與營造業共同投標統包時,建築師承擔的是營造業無法取代的設計工作,施工與施工品質管制則由營造業負責。

至於監造,《建築師法》第 18 條所列監造的核心任務是監督營造業依照設計圖說施工、查核建築材料之規格及品質,若由與營造業同屬投標團隊的建築師擔任,等於團隊自己監督自己,失去監造制衡施工的作用,所以監造不是統包團隊中建築師的角色,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符合。統包把設計與施工合併發包,團隊中具建築師資格者負責設計,與《建築法》第 13 條第 1 項設計人須為開業建築師的要求一致。

  2. (B)

    不符合。營造即施工,《建築法》第 14 條規定承造人以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廠商為限,建築師不是營造業,不能承擔施工;營造是團隊中營造業的角色,並由營造業依同法第 15 條第 1 項設置的專任工程人員負施工責任。

  3. (C)

    不符合。施工品質管制是承包商在施工過程應辦理的進料管制與製程管制,《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16.1 節明定由承包商辦理施工品質管制;營造業承攬契約依《營造業法》第 27 條第 1 項也須載明工程品管之規定。品管屬營造業一方的工作,不是建築師在統包團隊中的角色。

  4. (D)

    不符合。監造人雖然也由建築師擔任(《建築法》第 13 條第 1 項),但監造的任務是站在施工方之外監督營造業依圖施工、查核材料品質(《建築師法》第 18 條);與營造業同團隊投標的建築師若兼任監造,監督者與被監督者成為同一方,違背監造獨立制衡的功能。統包案的監造須由與統包團隊無關的一方辦理,因此建築師在統包團隊中的角色是設計而不是監造。

記憶點

統包=設計+施工一起包:建築師管設計、營造業管施工與品管,監造必須留在團隊之外。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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