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無障礙客房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建築物使用類組 B-4 旅館類者,客房數 15 間以下者,免設無障礙客房
- B無障礙客房內可免設置衛浴設備正解 ✓
- C客房內通路寬度不得小於 120 公分
- D客房內求助鈴至少應設置兩處
官方答案 B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營建法規與實務」第 80 題(場次代碼 10517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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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無障礙客房的設置門檻與客房內部設計要件,包括旅館類客房數級距、客房內衛浴設備、房間內通路寬度與房間內求助鈴。題目問「錯誤」者。
正解理由
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1003.1 節,無障礙客房內「應設置衛浴設備」,且衛浴設備至少應包括馬桶、洗面盆及浴缸或淋浴間等。衛浴設備是無障礙客房的必要構成,不是可有可無的配備;選項(B)寫「無障礙客房內可免設置衛浴設備」,把「應設置」改成「可免設置」,與規範正面衝突,是本題唯一錯誤的敘述。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正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之 7,建築物使用類組為 B-4 組者,客房數「十六間以上一百間以下」者至少應設置一間無障礙客房,超過一百間者再依級距增加。設置義務的起點是十六間,客房數 15 間以下尚未達到門檻,因此不負設置義務。B-4 組依《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 3 條之 3 屬「供不特定人士休息住宿之場所」,即旅館,選項所指的類組也正確。
- (B)
錯誤(本題答案)。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1003.1 節,無障礙客房內應設置衛浴設備,內容至少包括馬桶、洗面盆及浴缸或淋浴間;衛浴設備空間還應設置直徑不得小於 135 公分的迴轉空間。選項寫「可免設置」,與「應設置」的強制規定相反。改成「無障礙客房內應設置衛浴設備」才對。
- (C)
正確。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1004.1 節,房間內通路寬度不得小於 120 公分,床間淨寬度不得小於 90 公分。選項的主體(客房內通路)、門檻性質(不得小於)與數值(120 公分)皆與規範一致。
- (D)
正確。規範對無障礙客房另設「房間內求助鈴」專節(《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1005 節),要求客房內設置求助鈴;選項「至少應設置兩處」的敘述與該節要求相符。其道理與廁所盥洗室的求助鈴相同:《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504.4.1 節要求廁所盥洗室內設置兩處緊急求助鈴,一處在馬桶旁可伸手觸及的位置,另一處在接近地板的高度,供跌倒後使用;客房內使用者同樣可能在床邊或衛浴空間發生狀況,因此求助鈴不只一處。
記憶點
無障礙客房「必有衛浴」;旅館十六間起設、房內通路 120 公分以上、求助鈴至少兩處。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