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有關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應不包括下列何種設備?
- A手動報警機
- B自動撒水設備正解 ✓
- C火警受信機總機
- D緊急電源
官方答案 B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環境控制」乙段測驗第 24 題(場次代碼 111180,全卷 4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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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對「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構成項目的列舉,以及它與自動撒水設備(滅火設備)的分界。題幹是否定問法,要找的是「不屬於」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組成的那一項。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66 條第 1 項,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應包括六項設備:自動火警探測設備、手動報警機、報警標示燈、火警警鈴、火警受信機總機與緊急電源。這六項串起來就是一條完整的「偵測、發報、接收、警示、備援供電」系統:探測設備或手動報警機發出信號,受信總機接收並顯示火警分區,警鈴與標示燈對人員發出警報,緊急電源確保停電時仍能動作。自動撒水設備則是在火災時直接放水撲滅或抑制火勢的設備,建築設備編另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52 條、第 63 條規定其管系材料與送水口,屬於另一套系統,並不在同編第 66 條第 1 項的六項之內。題目問「應不包括」,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手動報警機:敘述正確。手動報警機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66 條第 1 項所列第二款,屬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一部分。建築設備編並對其構造另有要求: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71 條第 1 項,按鈕按下時應能即刻發出火警音響,按鈕前應有防止隨意撥弄的保護板,電氣接點應為雙接點式;依同編第 71 條第 2 項,裝置於屋外者應具有防水性能;依同編第 74 條,應裝設於火警時人員避難通道內適當而明顯之位置。它是由人發現火災後主動發報的入口,與自動探測設備互補。
- (B)
自動撒水設備: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66 條第 1 項的六款中沒有自動撒水設備。自動撒水設備的功能是放水滅火,不是偵測與警報;建築設備編對它另有專屬規定,例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52 條規定管系採用之材料,同編第 63 條規定裝置自動撒水設備之建築物應設置送水口並標明「自動撒水送水口」字樣。考生若以為「自動」兩字相同就歸為一類,便會誤選;正確的歸類是:自動撒水設備屬滅火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組成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66 條第 1 項列舉的六項為限。
- (C)
火警受信機總機:敘述正確。它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66 條第 1 項所列第五款,是整個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中樞,負責接收探測設備與手動報警機送來的信號。其裝置位置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76 條,應裝置於值日室或警衛室等經常有人之處所、裝在日光不直接照射之位置、應垂直裝置且外殼須接地。注意條文用語是「火警受信機總機」,《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76 條則寫作「火警受信總機」,指的是同一個設備。
- (D)
緊急電源:敘述正確。緊急電源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66 條第 1 項所列第六款。火警警報必須在火災造成停電時仍能運作,因此緊急電源被明文列為構成項目之一,而不是附屬配件。消防法令也對它另有規定: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8 條,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其容量能使其有效動作十分鐘以上。
記憶點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探測、手動報警機、標示燈、警鈴、受信總機、緊急電源六件套,負責「報」不負責「滅」;自動撒水設備是滅火設備,不在其中。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