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調查調查點數依下列規定,何者錯誤?
- A基地面積每五百平方公尺,應設一調查點正解 ✓
- B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每三百平方公尺者,應設一調查點
- C基地面積超過六千平方公尺及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超過三千平方公尺之部分,得視基地之地形、地層複雜性及建築物結構設計之需求,決定其調查點數
- D同一基地之調查點數不得少於二點,當二處探查結果明顯差異時,應視需要增設調查點
官方答案 A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20 題(場次代碼 109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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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對地基調查「調查點數」的最低要求,包括基地面積與基礎涵蓋面積兩種計算基準、大面積基地的放寬,以及最少點數。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65 條第 2 項,調查點數的規定分兩部分:其一,基地面積每六百平方公尺或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每三百平方公尺者,應設一調查點;但基地面積超過六千平方公尺及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超過三千平方公尺之部分,得視基地之地形、地層複雜性及建築物結構設計之需求,決定其調查點數。其二,同一基地之調查點數不得少於二點,當二處探查結果明顯差異時,應視需要增設調查點。選項 A 把基地面積的基準寫成每五百平方公尺,與規定的每六百平方公尺不符,是本題要找的錯誤敘述。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錯誤,為本題答案。錯在數值: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65 條第 2 項,以基地面積計算時為每六百平方公尺設一調查點,不是每五百平方公尺。《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 3.2.3 節的設計規範也採相同的六百平方公尺密度,解說並以約 20 公尺 × 30 公尺的範圍設一點來說明這個密度。
- (B)
正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65 條第 2 項以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計算時,為每三百平方公尺設一調查點,與選項相符。《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 3.2.3 節解說指出這個基準用在基地面積很大、建築面積很小的情形,例如公園中的設施或學校教室擴建,此時以建築物最大投影面積或地下室所涵蓋面積兩者取較大者計算。
- (C)
正確。這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65 條第 2 項點數規定中的但書原文:基地面積超過六千平方公尺及基礎所涵蓋面積超過三千平方公尺的部分,不必機械地照密度增設,而是視地形、地層複雜性及結構設計需求決定點數。要注意放寬的只是「超過的部分」,未超過的部分仍照每六百或每三百平方公尺的密度設點。
- (D)
正確。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65 條第 2 項的最少點數規定相同:同一基地不得少於二點,且二處探查結果明顯差異時應視需要增設。另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65 條第 4 項規定同一基地之調查點至少應有半數且不得少於二處,其調查深度須符合同編第 65 條第 3 項所要求、足以確認基地地層狀況的深度;點數與深度是兩道分開的門檻。
記憶點
地基調查點數記成「基地六百、基礎三百、至少兩點;超過六千與三千的部分依地層決定」。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