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建築師 · 建築環境控制第 17 題 · 單選 · 1.5 分

下列何者不是「樂音四要素」?

  1. A基音正解 ✓
  2. B音強
  3. C音色
  4. D音調

官方答案 A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環境控制」乙段測驗第 17 題(場次代碼 107180,全卷 4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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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音響學中「樂音四要素」的組成,即音調(音高)、音強(音量)、音色與音長,並辨別「基音」只是構成複合音的物理成分,不是與上述要素並列的感覺要素。

正解理由

樂器或人聲發出的樂音通常是複合音,由頻率最低的「基音」與頻率為基音整數倍的「倍音(泛音)」疊加而成。描述一個樂音的聽感,可拆成四個要素:音調由基音頻率決定,頻率愈高音調愈高;音強由聲波振幅(聲壓或聲能大小)決定;音色由倍音的組成與各倍音的相對強弱決定,讓同一音調、同一強度的不同樂器仍能被分辨;音長則是聲音持續的時間。基音是複合音裡的一個頻率成分,它是「決定音調的物理來源」,而不是要素本身;把基音列為要素,等於把「原因」和「聽感」混為一談。題目問何者不是樂音四要素,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不是樂音四要素,為本題答案。基音是複合音中頻率最低、通常也最強的成分,其頻率決定我們聽到的音調高低;它屬於頻譜上的物理成分,與倍音同一層級,不是聽感要素。若要寫成四要素之一,應改為「音調」(由基音頻率決定)或「音長」(聲音持續時間)。

  2. (B)

    是要素之一,敘述成立。音強指聲音的強弱,物理上對應振幅、聲壓或聲能;振幅愈大,聽起來愈響。要注意人耳對不同頻率的靈敏度不同,物理上相同的音強,在低頻聽起來往往比中頻小聲,所以主觀的「響度」與客觀的「音強」並不完全相等,但在樂音要素中以音強稱之。

  3. (C)

    是要素之一,敘述成立。音色又稱音質,由倍音的數量、分布與相對強度(也就是頻譜或波形)決定。小提琴與長笛演奏同一個音、同樣大聲,仍聽得出是不同樂器,差別就在倍音結構;所以音色正是倍音的「結果」,與基音、倍音這些「成分」屬不同層級。

  4. (D)

    是要素之一,敘述成立。音調即音高,由基音頻率決定,頻率高者音調高、頻率低者音調低。考生容易把「音調」與「基音」視為同一件事,正確關係是:基音頻率為物理量,音調為對應的聽感。

記憶點

樂音四要素=音調、音強、音色、音長;基音與倍音是「成分」,基音定音調、倍音定音色,成分本身不算要素。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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