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的施工圖(shop drawing)應由何單位準備?
- A業主
- B建築師
- C營造廠及其分包商正解 ✓
- D房屋銷售
官方答案 C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40 題(場次代碼 10517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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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施工圖(shop drawing)與設計圖說的分工。設計圖說由設計人提出,施工圖則由實際負責施作的營造廠及其分包商依設計圖說繪製,作為現場施工的依據,再交監造者審核。
正解理由
設計圖說回答的是「要蓋成什麼樣子」,施工圖回答的是「現場怎麼把它做出來」:構件的加工尺寸、接合細部、施工順序、預留孔位,以及各工種之間的介面。這些內容取決於施工者實際採用的工法、機具與材料來源,只有負責施作的一方畫得出來。依《建築法》第 14 條,建築物的承造人為營造業,以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廠商為限;依同法第 15 條第 1 項,營造業應設置專任工程人員,負承攬工程之施工責任。
施工責任既然落在營造業,把設計圖說轉化為可施作圖面的工作也就由營造業承擔。以結構混凝土施工為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4 條之 1 第 1 項要求結構混凝土之施工應依設計圖說之要求製作施工圖說,作為施工之依據,同編第 334 條之 1 第 2 項再把施工圖說應載明的事項交由施工規範訂定;這兩項只直接規範結構混凝土,但「先有設計圖說、施工圖說依其製作、再作為施工依據」的先後關係,正好說明施工圖是施工端的產物。
至於分包商:營造廠承攬工程後,常把鋼構、帷幕牆、機電等專業項目轉交專業廠商施作,依一般承攬實務,這些專業項目的施工圖由實際施作的分包商繪製,再由營造廠彙整、協調各工種介面後送審。因此準備施工圖的是營造廠及其分包商,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業主:不符合題目所問。業主即起造人,依《建築法》第 12 條第 1 項,起造人是建造該建築物之申請人,角色是提出建造需求、出資並申請執照,不負施工責任,也不掌握把設計轉成施作細部所需的工法資訊。業主在圖說流程中是「接收成果」的一方:以混凝土工程為例,《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1.1.6 節規定竣工圖由承包商提經監造者核可後交由業主保存,圖是承包商做、業主收。要符合題意,主體應改為實際施工的營造廠及其分包商。
- (B)
建築師:不符合題目所問。依《建築法》第 13 條第 1 項,建築師是建築物的設計人及監造人:設計人產出設計圖說,監造人對照設計圖說監督施工。以結構混凝土為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4 條之 1 第 1 項要求施工圖說「依設計圖說之要求」製作,設計圖說的提出者與施工圖說的製作者是先後兩方;建築師在施工圖流程中的位置是審核施工圖是否符合設計意圖,而不是準備施工圖。若由設計人自己畫施工圖,等於替施工者決定工法、再由自己審查,設計與施工之間的相互查核就失去作用。要符合題意,應把「準備」與「審核」分開:準備者是營造廠及其分包商,建築師以監造人身分審核。
- (C)
營造廠及其分包商:符合題目所問,為正解。依《建築法》第 14 條承造人為營造業,依同法第 15 條第 1 項其專任工程人員負承攬工程之施工責任;施工圖反映施工方法與細部,由負責施作的營造廠準備,專業項目則由實際施作的分包商繪製、營造廠彙整。以結構混凝土為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4 條之 1 第 1 項明定施工應依設計圖說之要求製作施工圖說,作為施工之依據。
- (D)
房屋銷售:不符合題目所問。銷售單位處理的是房屋建成後的行銷與交易,不在設計、監造、承造任何一個環節,既不承擔施工責任,也不具備施工圖所需的構造與工法專業。要符合題意,主體應改為承擔施工責任的營造廠及其分包商。
記憶點
設計圖說畫「要蓋什麼」,由建築師出;施工圖畫「怎麼蓋」,由營造廠及分包商出、監造者審;竣工圖記「實際蓋成什麼」,最後交業主保存。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